国家能源集团启动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
昨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公告称拟将旗下新能源基础设施申报发行公募REITs并公开招募券商、管理人;项目拟以公司旗下约20万千瓦风电类基础设施作为底层资产,发行规模约为20亿。
招标公告针对于投标人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投标人协助开展公募REITs申报、发行、以及发行后存续期运营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财务顾问、公募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
招标公告针对于投标人的资质也提出了具体规定,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项作为核心角色在中国境内成功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业绩,或作为核心角色参与至少2项未发行但已中标的能源类公募REITs项目。
国家能源集团全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世界500强企业合并重组而成,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企业,2022年在《财富》世界500强排名第85位。
国家能源集团目前装机容量2.57亿千瓦,约占全国装机的11.7%。新能源装机容量4781万千瓦,形成了涵盖风能、 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地热能、海洋能在内的门类齐全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其中风电装机4603.8万千瓦,居世界第一。
以下为招标公告正文:
1.条件
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券商、管理人招标项目公开招标
权益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防风险、去杠杆、稳投资、补短板的决策部署,聚焦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发展战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积极创新权益工具,国家能源集团拟以持有的风电项目作为标的资产,开展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
标的资产装机规模预计不超过20万千瓦,预计申报规模不超过20亿元。现组织开展公开选聘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公募REITs券商、管理人,协助开展公募REITs申报、发行、以及发行后存续期运营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财务顾问、公募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
2.1.2范围:
包括财务顾问、公募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公募REITs提供申报、发行、以及发行后存续期运营管理等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负责设计完整且合理的交易结构和发行方案。牵头对拟发行的新能源标的资产进行独立、全面的尽职调查,聘请符合规定的专业机构提供法律、审计、评估、税务筹划等专业服务,确定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设立、发行等相关事宜,编制并推进具备可行性且符合权益人要求的发行方案。
二是组织撰写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材料,负责发行材料的准备和审核。牵头协调向发改委、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单位的材料申报工作,确保基金注册、份额发售、投资运作与资产支持证券设立、发行之间有效衔接,保障申报发行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负责基金产品份额发售,完成发行设立和资金募集。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产品的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等相关业务活动;申请注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及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ABS)挂牌,向证监会、交易所等机构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是作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基金管理人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提供存续期间服务工作,履行后续管理义务。及时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依法编制并发布临时公告,按照法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对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进行公允估值,并定期评估等。
五是负责其他本次项目申报和发行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4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完成的工作。
六是提供业务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
2.1.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次公募REITs发行完成并运营一个完整年度之日为止。相关工作任务分为公募REITs申报发行和存续期运营管理两个阶段进行。
3.参与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1】资质要求:
(1)参与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参与人(证券公司)须具有保荐业务资格,2021年被中国证监会评为AA级,提供对应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参与人(公募基金管理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金融机构,成立满三年,且符合《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条相关要求。参与人须提供盖公章版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管理部门设置及人员情况介绍、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公司关于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管理有关制度。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参与人须至少具有1项作为核心角色在中国境内成功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业绩,或作为核心角色参与至少2项未发行但已中标的能源类公募REITs项目。核心角色是指参与人在公募REITs发行活动中担任财务顾问、公募基金管理人或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以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法定角色为准,同一单项目不得重复计算)。参与人须提供符合本次要求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由证券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参与。
4.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
5.文件的递交
5.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1-22 15:00:00(北京时间),参与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网参与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地点:通过“国家能源网参与人业务系统”公开开启,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权 益 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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