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 上交所将为上市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基金及REITs提供扩位证券简称
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自2022年5月16日起,为在上交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基金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提供扩位证券简称。
上交所该通知指出,已有扩位证券简称的基金、科创板股票等证券产品,其扩位证券简称不变;没有扩位证券简称的主板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其扩位证券简称初始默认与其证券简称相同。发行人、基金管理人等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修改扩位证券简称。
为规范扩位证券简称的使用,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务指南第7号——扩位证券简称》。指南称,扩位证券简称最长不超过15个汉字(30个字符),建议不超过8个汉字(16个字符),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发行人应当预留充足字符用于设置证券特殊标识,基金管理人应当预留至少2个字符用于设置证券特殊标识。
指南规定,上交所在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及交易所网站中,同步展示证券简称和扩位证券简称,会员、行情信息供应商及其他市场机构可根据需要自行展示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原则上应当来源于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公司全称,在证券简称的基础上适度扩展,并与主营业务相匹配。
此外,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的扩位证券简称可参照“年份后两位+发行人缩写+序号”格式,由发行人自主确定,并向本所申请设置或者变更扩位证券简称。
特殊品种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的扩位证券简称,鼓励使用“短期”、“可续期”、“绿色”、“碳中和”、“可交换”、“乡村振兴”、“创新创业”、“纾困”等(例如**绿色公司债券、**绿色ABS、**绿色企业债券)字样,突出品种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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