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应当如何确定
2021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应当如何确定
随着地方陆续公布2021年的经济增长目标,有关经济增长目标到底应当放在多少合适,还要不要确定经济增长目标的话题,也再一次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
据媒体报道,截至1月29日,全国至少25个省份公布了2021年经济增长目标。从25省份经济增长目标的实际情况来看,均不低于6%,其中,湖北、海南确定为10%以上,为全国最高。
粗粗一看,6%,应当是一个很不错的目标。毕竟,全球疫情还在肆虐,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很多,能够达到经济增长速度6%,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结果。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是建立在2020年底基数基础上的。正如相关专家所言,如果按照2020年的基数,只要四个季度的环比实现“零增长”,同比增幅就能达到6%以上。
也就是说,地方把2021年的经济增长目标放在6%以上,都是经过精心测算和分析的,都是精于计算和费了心思的,且目标如此一致。只是,这样的结果很有可能出现“同比很甜、环比很苦”的现象,单看同比,增长幅度都很高,都很让人兴奋。再看环比,感觉就不太一样了,是在无增长通道中徘徊。虽然不太懂经济知识的人无法看清个中道道,什么同比、环比,只要经济增长了就行。但是,对于从事经济工作、特别是制定政策者来说,则不能简单地看同比增长。同比只有在经济比较平稳时才比较准确,更多情况下,需要看环比增长的情况。
而利用环比来衡量经济增长情况,就必须充分考虑经济增长的波动性,必须剔除波动对经济增长带来的影响。因为,去年一季度疫情给经济增长挖的“坑”,需要在此后的发展中慢慢填上。而同比看到的只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在低基数基础上的增长,无疑会是很高。特别是一季度,可能经济增长速度会特别的高,而实际效果远没这么好。在这样的情况下,同比有时候会让“速度”迷惑了双眼。与全球经济、特别是发达经济体比较,我们可以用同比,以显示中国经济是有韧性的,也是恢复得比较好的。自己在评判经济增长时,一定也要看环比,看环比增长的情况如何。
虽然有人认为,应当永久取消GDP,以此来防止地方在经济增长速度上做文章。我们的观点是,在整个宏观经济环境都还十分复杂、经济运行状况并不是最好、地方发展经济的动力还没有完全转移到实体经济上来的情况下,确定经济增长目标依然是需要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确定,如何完成,如何评价。因为,达不到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居民就业等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确定一个经济增长目标,是有好处的。至少,需要按照这样的目标去发展,去满足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等方面的需要。
需要地方把握好的是,除了确定好经济增长目标、处理好同比与环比的关系之外,就是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率。要知道,中央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说到底,就是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能够让中国经济真正步入新的发展轨道。1月28,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显然,这是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基本要求,是必须遵循的原则。因为,新发展理念的内容很丰富、内涵也很深刻,如果不深入学习和理解,就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现象,就很难把握好整体,而必须学会五根指头弹钢琴。制定经济增长目标,同样必须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放在核心位置,要能够体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特点,要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要能够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有新的突破。自然,也要有利于居民就业和社会稳定。
6%的经济增长目标,或许不能带来环比增长的美观,但是,只要是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增长的6%,也是能够接受的。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必须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做表率,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做示范,在经济增长的动力提升上做榜样,尤其是科技创新,应当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经济增长目标放低一点,也不影响整个经济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