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高于公务员,关键要落实到位
【原创】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高于公务员,关键要落实到位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教育部20日举办例行发布会,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国务院督导办日前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2020年要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作为督导检查重点。通知指出,要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在年终为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以及安排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时,务必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保障问题。
应当说,这是一项很有针对性的政策,也是一项非常重要、非常必须的政策。要知道,推行义务教育,是教育普及和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知识水平、劳动能力等十分重要的内容。如果没有一支稳定而可靠的教师队伍,没有足够的教育工作者在义务教育一线工作,要想达到义务教育的目的,是很难的,也是容易落空的。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推行义务教育制度前还是推行义务教育制度后,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无论是有条件的地区还是条件不足的地区,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教师流失、教师队伍不稳定、教师不太安心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工作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更差,安心义务教育的教师更少,有的甚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聘用的教师,没多长时间就通过各种渠道离开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教师队伍的待遇过低,有的地方甚至无法保证教师的工资按时发放和足额发放。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怎么能够留得住教师,让教师能够安心工作、认真教学、积极负责呢。
也正因为如此,把提高教师队伍工资、且必须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作为一项制度规定下来,是非常需要的,是稳定教师队伍、让更多人愿意从事义务教育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重视教育工作和教师待遇的进一步体现。而以督导的方式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就更是体现出中央对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决心是非常大的,工作力度也是非常大的,是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的。
这也意味着,对地方来说,如何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资水平、发放时间、发放标准等都符合政策要求,都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就成了今后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并有可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考核的目标范围。一旦出现不能按政策落实的情况,就有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在考核方面受到影响,对地方官员的晋升等都会带来不利影响,迫使地方必须严格按照政策的要求去做,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经济背景和经济条件,落实此项政策的难度也是不同的。经济发达地区,难度相对要小一点,财政能够调度的财力也多一些。一些地方,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可能已经比公务员高,不需要再大幅提升。即便低于公务员的,幅度也不大,需要增加的财力不是很多。相反,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仅财政实力不足、难以提供足够的财力保证,而且差距也大,如果要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高于公务员,可能要增加很多开支。显然,对这些地方来说,资金调度的难度是相当大的,财政缺口也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如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给经济欠发达地区更多的财力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否则,容易造成政策落实中的悬空现象。这其中,贫困山区、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的地区教师的工资,更要有保障,且应当给予他们更高的工资待遇,以吸引和激励教师能够坚守。
不仅如此,还要防止有些地方明调暗不调,让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高于公务员变成纸面上的权利,档案中存在,实际发放中则不落实的现象。要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现象并不少见。如果这样,对政策的公信力是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的,对决策的信任度也会大大降低。因此,必须不折不扣地把此项政策落到实处。不认真落实的,区别不同原因,对当地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如果是落实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则对教育部门、学校等主要负责人问责。
总之,出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高于当公务员的政策,就是要稳定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稳定义务教育工作,稳定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效果。因此,决不能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打折、截留现象。一经发现,要坚决果断地予以处理。并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义务教育工作,必须全社会、全方位支持,必须确保各项制度与政策都能全面落实到位,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