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
4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我们将继续依法依规组织好税费收入,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夯实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
税收环境如何,是对税务部门的严峻考验。要知道,眼下在税收问题上,是比较矛盾的。一方面,财政收入已经连续几年缓增长、慢增长,甚至负增长,相反,财政支出则年年刚性增加,收支矛盾越来越激烈;另一方面,企业因为疫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普遍经营困难、运行艰难,需要在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增长的难度加大,从而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也增加了税企之间关系的协调。
从总体上讲,税务部门在征税过程中,还是比较好地处理了需要与可能、税收征管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没有给企业造成大的压力。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政策都执行得比较好。同时,税收收入也基本满足了财政的支出需要,没有给各级财政带来太大的困难和问题。
税收工作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成绩,除了征管手段不断改进、征管技术不断升级,征管效率不断提升之外,与税务部门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不断提高也是密不可分的,是税企关系总体融洽,企业对税务部门的反映总体良好的重要表现。这也意味着,要想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推动税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还在于提高税务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效率,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性,能够让税法的“权威性”与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产生协作效应。
客观地讲,目前的纳税环境、纳税条件并不是很好,受经营状况不佳影响,纳税人在纳税问题上的抵触情绪还是相对较多的,主动申报、主动纳税的自觉性也面临比较大的考验。同时,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征税的情绪也比较激烈,不排除有些地方“劫富济贫”,向效益较好的纳税人收“过头税费”,以及“寅吃卯粮”等方面的问题。如此一来,就有可能会造成纳税环境的恶化,会激化税企之间的矛盾。一旦税企矛盾激化,带来的税收征管问题就会越来越多。
实际上,对纳税人来说,绝大多数都是能够自觉纳税的,是具有纳税意识的,只是因为遇到了暂时的困难和矛盾。一旦困难克服、矛盾化解,他们会迅速把拖欠的税费等补上。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能否以更加宽容的心对待这些纳税人,给他们一些宽松的纳税环境,帮助他们克服眼前的困难,是非常重要的。哪怕税收任务差一点,也比发生税企矛盾好,比税收征管环境受到冲击好。
如果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就采取收“过头税费”、“寅吃卯粮”的现象,对纳税人的心理影响是非常大的,对税收环境的破坏力也是非常强的,对企业发展的冲击更是非常严重的。企业经营效益再好,也只能依法纳税,而不应当要求其交“过头税费”,不能让其“寅吃卯粮”,这不仅是对纳税人的尊重问题,也是税务部门的素质问题,更是法律的威信问题。一次“过头税费”、一次“寅吃卯粮”,可能解决不了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却能够破坏良好的税收生态、影响税务部门在纳税人眼里的形象,损害税法的尊严。因此,必须坚决禁止收“过头税费”、禁止“寅吃卯粮”,确保税法执行规范、有序、守信。特别在收费问题上,更要把控好自己的行为,不能有随意性。保护好今天的纳税人,就是为明天的税收打下更好的基础,为税收增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把不收“过头税费”作为一条底线,说明这方面还是存在问题的,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与警觉的。而与收“过头税费”一样重要的“寅吃卯粮”,也必须作为一条底线,必须守牢。因为,两者对税收环境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对纳税人的心理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守住了,纳税环境会越来越好,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也会越来越强。反之,税务部门行为不规范,会传递到纳税人身上,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就会变成猫和老鼠的关系,而不是纳税双方的协作关系。自然,需要税务部门高度重视,需要税务工作者自觉执行,与纳税人一道,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