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金融只为大企业和富人服务吗?
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吴晓求近日表示,金融必须要做到普惠性,缺乏普惠性的金融很难说它是一个现代化的金融,如果只是在为富人、大企业服务,忽略了小微企业的需求、忽略了中低收入阶层的财富管理需求,你说这个金融是不是现代金融?我不认为,这仍然是一个传统金融。
很好的一个观点,硬是被吴院长讲破了,也讲矛盾了,甚至讲反了。是否为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并不是区分现代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条件,也不能成为一项条件。不仅不能,且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恰恰是在提出了现代金融的概念后,才出现了忽视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的现象。传统金融对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还是比较关照的,在政策上也是比较公平的。
事实也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银行在向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并没有什么大、中、小企业的明显区别,各种类型的企业都处于平等条件下。真正有问题的,是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只要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大企业也好,小企业也罢,获得贷款支持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利率等也都是一样的。即便有一点区别,也是微乎其微。至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也是把钱都存放在银行,获得相应的利息收入。同时,如果有贷款需求,只要条件符合,也是一视同仁。
相反,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放开和资本市场的逐步形成,金融服务的不公平、不平等、不公正才逐步形成,大企业、虚拟企业获得的支持越来越多,中小微企业获得的支持越来越小,一家房企可以获得几百亿、上千亿、几千亿的支持,且手续极其方便,一度还利率极其优惠。中小微企业几万、十几万、几十万的信贷需求,也会受到银行的百般刁难,且实际融资成本极高。至于中低收入阶层,就更不要想从银行手中获得资金的支持。那么,这到底是传统金融没有为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提供服务呢,还是现代金融带来的问题。
显然,对是否支持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不能用现代金融还是传统金融来区分,而应当看金融机构的经营思维、经营思路,特别是服务意识、服务观念有没有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这根弦。如果有这根弦,不管是传统金融还是现代金融,就都不会抛弃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就不会把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边缘化。
而金融机构出现这样的嫌贫爱富现象,也不是偶然的,是社会经济环境转型过程中难以逾越的。在金融机构嫌贫爱富的一段时间,地方政府大多也是如此。面对政绩需要,当然希望金融机构能够支持大企业、支持富人,特别是房地产这种可以一夜创造政绩的行业了。而对于实体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投入产出的慢节奏,哪里跟得上地方政府对政绩的高渴望,自然会把注意力放在为大企业和富人服务上,放在帮大企业和富人协调贷款上,如果再夹杂一些私利,金融就更不可能为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服务了。
也正因为如此,要想让金融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就必须纠正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端正金融机构的经营思想,转变金融机构的经营观念,加强金融服务的监督管理,多一点“穷人银行学”的意识,每家金融机构都要设立专门为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服务的“穷人银行”,且业务必须独立。不然,银行不可能真心为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服务,会用风险大、服务成本高、没有抵押担保等拒绝为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服务。而这,无疑又需要地方政府做出更多姿态,建立诸如为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等,以消除金融机构对风险的担忧。必要时,政府还应当出台一些贴息政策,降低银行的服务成本、减轻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