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就是“国有化”吗?
随着联通下属子公司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获无条件批准的消息发出,有关新一轮“国有化”的传言就尘嚣直上。因为,此前已有“腾讯部分股权被中国移动收购”、“中信集团与腾讯大股东Naspers谈判”等小道消息传出,更让外界对此次中国联通与腾讯的合作产生各种遐想,特别是新一轮“国有化”到来的遐想。
央企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是否就是“国有化”,确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因为,此前的互联网公司,大多是民营企业,突然与央企“联姻”,确实容易引发外界对互联网公司“国有化”的猜想。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猜想,显然有点过度想象的感觉,并没有真正理解双方合作的战略意图和现实需求。更有可能的是,面对监管机构加强对互联网公司的监管力度,会让一些人产生互联网公司寻求“保护”的想法。
事实上,这些年来,互联网公司与央企的关系一直是非常紧密的,合作也是非常频繁的,央企为互联网公司提供更多更大更好的展示平台。如联通曾与阿里云、腾讯云达成深度合作、中国电信天翼云和华为深度绑定、中国移动与小米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电信与小米集团共同发起5G联合创新设立实验室、招商局集团和中粮集团分别与腾讯建立合作、国家电网和中远海运物流分别与百度深度合作,等等。而中国联通与腾讯的二级公司共同设立新公司,也只是合作的一种方式,并不能认为是“国有化”的表现。如果“国有化”的猜想成立,为什么不能认为是央企“民营化”的表现呢?显然,对此次中国联通与腾讯的合作,有点过度猜想、过度想象的感觉,并不能代表合作的真实意图。
值得关注的是,央企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也是建立在市场竞争的基础之上的,是从竞争转向合作的过程。如阿里推出的余额宝以及网商银行,曾经让银行备受压力,不仅存款大量转向余额宝,让舆论和公众对银行的“保守”深表不满,从而让银行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最终不得不做出改变,推出了许多新的业务,特别是为中小企业和居民服务的业务。同时,也让互联网公司存在的问题得以全面暴露,并进入治理整顿规范阶段。
也许正是因为监管机构对互联网公司进行了治理整顿,才让外界对互联网公司与央企的合作,产生了许多遐想,形成了“国有化”的想法。如果是这样,也是可以理解的。作为未来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互联网公司能够加强与央企的合作,注入更多央企的管理经验和发展思维,并不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互联网公司天马行空的发展方式,也到了需要给马配鞍、给孙悟空上紧箍咒的时刻。这不是倒退,发达国家同样对互联网监管非常严格。特别是在互联网安全问题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更要对互联网的安全性、可靠性、方向正确性有深刻的把握。
这也意味着,类似中国联通与腾讯这样的合作方式,会成为未来互联网公司与央企之间深度合作的基本模式。设立新公司,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经济利益、企业利益、居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要求比较高的业务,放到新公司之中,对安全要求等比较低的业务,放在其他业务板块,可能更有利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也能够更好地推动央企各大业务板块的转型升级和技术提升,从而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必须承认,中国联通与腾讯的这次合作,既是腾讯体制创新的一种方式,也是腾讯更好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一种探索,更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种模式、一种创新。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代表一定要股权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也不代表一定要分拆公司、明确不同所有制的股权结构关系,设立新公司,把需要的业务融合到一起,也是一种改革,是对互联网公司和央企都非常有利的改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地方国企、地方民营企业也可能加入到互联网公司的改革之中,与互联网公司形成共同的发展载体。
所以,不要过度解读中国联通与腾讯的此次合作,实现国内大循环,需要互联网公司更多利用国内资源,更多与国内企业合作,而不是把合作的重心全放在外部企业、外国企业身上。那种赚中国人钱、让外国企业获利的经营模式,需要改革与改变,更需要从思想上有高度的共识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