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利益优先”应成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刚性原则

谭浩俊 2022-11-09 08:03

11月4日,证监会表示,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正式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共七章35条,从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基金行业平台职责定位和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和信息提示、账户服务、投资者教育等多个方面、多个层次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拓宽个人养老金作用渠道、更好地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将产生积极效应。

那么,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个人养老金在投资方面的作用,既为资本市场带去积极因素、增加长期资金、稳定资本市场,也为退休人员提供个人养老金增值空间、增加养老收入、改善退休生活呢?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落实资产安全性,是最为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也是退休人员是否能够信任和支持此项工作的关键。如果投资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证,或者投资人时刻要为投资风险而担忧,那么,个人养老金投资业务,就很难拓展,也很难扩大规模。

这也意味着,无论是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监管部门,都必须把投资人利益优先放在最重要位置,把确保资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刚性原则的方式,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贯穿于投资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不出现任何漏洞、不存在任何问题、不发生任何案件。一旦出现风险,就要坚决控制,防止风险扩大,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杜绝新的风险发生。

从基金管理人来说,无疑是此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最为重要的环节。基金如何管理、如何投资、如何利益最大化、如何避免风险发生、如何确保资产安全,“命运”都掌握在基金管理人手中。只有基金管理人心中有资产安全这根弦,有把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牢牢记在心里的意识,并充分体现在工作上,个人养老金投资才能做到风险最小、利益最大,退休人员才能真正相信个人养老金投资是有好处的,才会积极支持并参与此项工作。这也意味着,基金管理人必须将其当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完成,当作是十分重要的事业来奋斗,当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责任来承担,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发生,最大力度地提高收益水平,最大程度地提高投资准确率。对个人养老金的投资,应是对基金管理人最重要的考核手段之一,也是最严格的检验标准之一。

从基金销售机构来说,需要具备的条件也很多,如展业条件、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都需要具有较高水准,都要能担负起基金销售的责任,也都要具有很强的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目前的基金销售机构,主要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组成,从专业性角度来看,都还是具备一定条件的。但是,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基金销售机构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与约束。因此,个人养老金投资业务正式开始后,必须对基金销售机构的行为做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对基金销售机构的风险防范和责任落实做进一步强化,要让基金销售机构也能牢牢把握“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增强资产安全意识。

从监管机构来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行为规范、管理有序、投资有方,要加大抽查和考核力度,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能够充分体现投资者利益优先和资产安全原则,凡达不到要求和做不到的,无论是基金管理人还是基金销售机构,都要建立退出机制,要有入业门槛,避免出现风险。

当然,对投资者来说,也要增强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因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制度建立后,难免会出现以个人养老金投资为借口的欺诈现象,一旦遇到此类问题,一定要到银行等去询问,切莫上当。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也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帮助个人投资者增强防范意识、增加防范手段,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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