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保尚未形成有效的“补短板”效应
根据众托帮最新统计数据,截至6月22日,惠民保项目已覆盖232个地级市。虽然今年还未过半,但截至6月22日,惠民保保费收入已达65亿元,较去年上半年增长25%;参保人数约为6000万。
由于有政府“背书”,至少,各地在宣传时都加重了政府因素的分量,明确表示这是政府要求或支持的,从而让参保者能够吃下一颗“定心丸”,自然,参保的人数会有所增加,参保的范围也会有所扩大。参保人数能够达到6000万,对于一项新兴保险项目来说,已经做得非常好了。
那么,当如何来看待惠民保的社会作用和社会效应呢?惠民保有没有产生最佳的社会效应呢?就保险本身来说,应当产生了非常大的社会效应,已经让相当一部分人群加入到了惠民保的行列之中。一旦出现伤病等问题,惠民保确实能够给参保者带来积极的影响,给参保者增设一道生命财产“安全墙”。毕竟,惠民保的保险力度是相当大的,给参保者提供的保险金额也是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
关键是,惠民保的设立,能否产生有效的补短板效应,亦即对处于社会底层、生活条件比较差、经济承受能力比较弱的家庭和个人,也能形成“安全墙”作用,让他们不会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更贫现象。这就要求,必须对惠民保项目的参保人群结构进行全面、客观、理性、真实的分析和评判,看看参保人员主要集中于哪些方面,是高收入人群还是中等收入人群,或者是中低收入、低收入人群。
而从平时所接触的参加惠民保人员的情况来看,参加惠民保的人,应当是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特别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参与的人数更多一些,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的家庭和个人更多一些。真正应当受到更多保护的中低收入人群、低收入人群,可能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没有能够参与。如此,也就无法让惠民保产生最大的补短板效应,无法给最需要保障的人员提供最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惠民保不是为低收入人群专设的保险业务,惠民保的设立目标,是针对所有人群。但是,既然叫惠民保,就得突出“惠”字,让最需要“惠”的人群能够加入到这一新兴项目中去,让他们能够在惠民保的作用下,生活不因疾病而受到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只有更好地发挥惠民保在支持、帮助、爱护中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中的作用,才是真正的雪中送炭,才是真正的补短板。否则,就是锦上添花,没有有效体现“惠”的内涵和特点。
也正因为如此,各地应当认真总结、分析惠民保推出以来参与人群的具体情况,特别是结构情况,如果中低收入人群,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参与率过低,就应当认真研究方案的设立,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一方面,适度降低中低收入人群、低收入人群的缴费标准,以减轻中低收入人群、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经济负担,提升他们的参与热情;另一方面,认真研究中低收入人群、低收入人群参加惠民保的补贴,凡是参加者,给予一半的资金补贴,鼓励其参加惠民保,从而让他们给自己的健康设置一道“防护墙”。当然,也可以允许其用个人医保账户中的资金购买。
从总体上讲,惠民保不能只是一个锦上添花项目,更应是雪中送炭项目,特别对中低收入人群、低收入人群能够形成有效的保护,拉长社会短板,扩大补短板效应。一旦惠民保能够对中低收入人群、低收入人群形成有效的保护作用,那么,整个社会的医疗保险效率就会大大提升,社会发展短板也会得到有效拉长,和谐共生、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就会更好地形成,广大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就会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