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怎么搞,国资委给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谭浩俊 2022-06-22 00:01

在中共中央宣传部近日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将坚持“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积极稳妥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可以这么说,这是国资委在如何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上,表态最明确、定位最正确、方法最合理、态度最理性的一次,也是最符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和现状的一次。因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盲目盲动,而要依据实际,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

说实在的,从前些年地方推行的国有企业改革情况来看,总体上讲,速度是比较快的,完成任务也是比较好的。但是,就效果来看,是不太明显的。特别是那些急功近利比较突出的地方,国企改革可以说是失败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也是十分严重的,尤其是员工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导致此后相当一段时间,围绕国有企业改革的信访事件、群体事件屡屡发生、屡见不鲜。

虽然随着国家层面对国企改革提出了政策规定、制度约束和规范要求,尤其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设立了禁区。但是,牛已经下了河,要想拉回头,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将错就错,通过回头看,堵塞一些明显的漏洞,将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即便如此,对已经成为损失掉的国有资产,也没有能够很好地追缴,或者追缴没有达到目的。因此,教训还是比较深刻的。

与此前的急功近利相比,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由于制度补丁已经基本补全、漏洞越来越少,尤其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层面,可谓设置了多道“防火墙”,因此,要想继续揩国家的油、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已经没有多大可能。但是,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层面来看,还是存在不少需要注意的问题的。其中,将国企混改当任务来完成,而不是目标来实现,是最大的问题。

我们说,一旦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当作任务来完成,就会出现只要速度、不要效率,只要数量、不要质量的问题,就算完成任务,也不会考虑效果、不会主动防止出现漏洞、不会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譬如有些地方、有些企业的股权激励问题,很明显地,就存在权力者得、关系者得的问题,也存在着经营层多拿、岗位有功人员只是配角的现象,还会在股权价格评估等方面出现漏洞甚至暗箱操作现象。在引进战略投资者问题上,也会通过设置门槛等手段,将更具实力的其他所有制投资者挡在门外,等等。如此一来,混合所有制改革就会沦落为利益工具,成为少数人牟取利益的手段。

很显然,这次国资委提出的“三因三宜三不”,改变了任务思维,建立了目标定位。有了目标定位,相关工作就不会急功近利。“三因”( 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是要不要混改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哪家企业是不是应当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行政命令,而是市场需求。如果市场有需求、有需要,就得推进,否则,不要勉强。如果逆市场而行,混改就不可能达到目的,甚至会沦为利益工具。特别是因企施策,必须一企一策,而不是死搬硬套。

“三宜”( 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是如何混改的问题,是混改过程中的具体方法问题。要求很简单,国有独资还是控股参股,可以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不要盲目参照其他企业的改革方式。要知道,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情况,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也存在很多不同。特别是地市以下国企,那就根本没有必要考虑国资控股的问题,前提是,对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必须慎之又慎。而央企和省级国企,在推进混改方面,就要对“三宜”要求考虑得全面、仔细认真了,不可以草率行事。

“三不”( 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是混改的战略目标,也是下一步混改的战术要求。如果对混改设时间表,特别是提出全覆盖要求,就必然会出现就混改而混改,有条件的要混改,没有条件的也要混改问题。如果这样,混改就一定会是乱成一锅粥。因此,这次国资委把“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作为目标要求提出,是非常重要的。坚持了这条原则,也就能避免“拉郎配”了,否则,必然到处是“拉郎配”现象。

总之,国企混改必须有序推进、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必须脚踏实地地推进、必须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地推进,避免发生大跃进式推进现象,避免急功近利和盲目推进。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混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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