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曝光】“转转”卖家退货早已签收 迟未退款引客户不满
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旗下“转转”称卖家退货早已签收,迟未退款引客户不满。此外,“转转”存在涉嫌退款问题、网络欺诈、售后服务、货不对板、退换货难、商品质量、订单问题等问题。
2021年3月20日,“电诉宝”接到天津市的焦先生投诉称自己在2月11日在转转平台汇通手机专卖店买的一部苹果11暗夜绿256G手机,结果到货的是金色并且手机屏幕有密码锁,打不开屏幕,成色也不行。由于当时春节期间,系统提示只能先确认收货才能申请退款,我提前与卖家沟通好退款退货。
最后焦先生于2月18日申请退款,卖家拖延了几天才同意。于是自己于2月23日把手机发货退给卖家2月25快递签收的,然后卖家一直就不理人拖延时间不确认收货,我无奈投诉转转客服。3月9日卖家确认收货,然而截止投诉之日焦先生表示自己都没有收到退款 。
从网经社“企业库”了解,转转是一个国内二手交易领域领先的平台,同时转转在垂直领域不断深耕细作。针对二手手机交易,转转设立了“转转优品”自营业务,同时为C2C交易提供平台验机与验机质保等服务,以解决二手3C的交易信任问题。
根据“电诉宝”受理的二手电商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转转排名第二位。
此外,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转转”存在涉嫌退款问题、网络欺诈、售后服务、货不对板、退换货难、商品质量、订单问题等问题。
【案例一】“转转”被指商品质量存瑕疵退款难 鉴定遇阻平台推脱引不满
潘先生于2020年11月3日购买之前与“转转平台人工客服”确认,可以用11月10日购买的手机退11月3日购买的订单。11月3日购买的手机于11月5日签收,11月10日潘先生使用平台优惠券再次购买了相同的手机用以退11月3日的订单。在11月11日对11月3日购买的订单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经与转转平台多次沟通,转转平台售后专员以“转转平台人工客服回复不当”为由,并要求本人以售后处理为准,无法按照售前约定给予退货,不履行售前承诺。 11月12日,售后回电答复:11月3日购买的订单,于今日超过七天,不能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10日申请的时候,还没有到达7天,等待售后处理耽误了时间)转转平台不履行承诺,售前与售后答复互相违背。
【案例二】“转转”系统BUG商家认证失败 售后退费遭拒引质疑
安徽省的杨女士投诉称她于2020年11月10在“转转”平台购买一条价值640的天然海水日本珍珠,商家告知珍珠正圆无瑕疵。收到货后发现不是正圆无瑕疵,要求退货,商家不同意,申请平台介入,平台告知需要发证据,在提供图片和视频被平台告知证据不足不予退款。杨女士联系平台去帮鉴定,平台却告知没有珍珠鉴定人员。杨女士表示她对质量问题感到换衣,平台答复是商家个人问题,他们不负责。对此,“转转”反馈称:已经反馈给了相关工作人员处理了,耐心等待注意接听010开头的电话。
根据“电诉宝”受理的二手电商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闲鱼、转转、红布林、猎趣、找靓机、爱回收、get当客、孔夫子旧书网等都接到消费者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