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投资人追讨5亿本息!诺亚歌斐创世基金底层1.4亿资产涉嫌虚构

天下银保 2021-04-11 00:00

“歌斐创世优选基金底层部分资产系虚构”再添重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证监局”)在近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提交的《行政答辩状》中,明确“有部分系通过关联方资金循环打款虚构而成”。


此前,有多位歌斐创世优选基金投资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诺亚财富“踩雷”辉山乳业之后一直试图“用一个谎言在掩盖另一个谎言”,并质疑其风控缺失、销售违规、合同欺诈,要求撤销合同、返本付息。

江苏证监局表示,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核查情况,建议由辽宁证监局将辉山集团涉嫌合同诈骗的线索移送当地机关。后经了解,沈阳市公安机关对移送的辉山集团涉嫌合同诈骗的线索进行了审查,最终不予立案。

《国际金融报》记者独家获悉,江苏证监局在一份核查报告中,认定辉山集团虚构借款债权,“有1.4亿元通过关联方资金循环打款虚构构成”涉嫌合同诈骗。辽宁证监局于2019年1月14日将辉山集团涉嫌犯罪线索(主要是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核查报告)移交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2019年3月14日,沈阳公安出具【沈公经不立字2019(9003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辉山集团的行为不构成立案条件。

2021年4月9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以基金投资人身份致电沈阳公安经侦支队,接通电话的工作人员向办案人员了解后表示,“我们这边已经出具不立案决定书了,这个案件后期也没有再侦查了,因为从现有的证据看不构成立案。如果要是有异议,你们可以咨询报案单位(辽宁证监局)。”

多位歌斐创世优选基金投资人近日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将持续维权。截至记者发稿,诺亚财富方面未就江苏证监局认定歌斐创世优选基金底层资产部分虚构、辉山集团涉嫌合同诈骗的相关情形回应记者的采访请求。

投资人:请求查处歌斐资产违法违规行为

事件起因是中国辉山乳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辉山乳业”)被做空机构浑水狙击,导致诺亚财富全资子公司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歌斐资产”)两只对应私募基金——歌斐创世优先一号投资基金(简称“歌斐创世优先一号”)、歌斐创世优先二号投资基金(简称“歌斐创世优先二号”)兑付逾期。

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基金成立于2016年3月30日,管理人为歌斐资产,两只基金总规模5亿元,投资者共225个。根据基金合同,两只基金投资方向为收购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简称“辉山集团”)持有的对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辉山中国”)的应收款债权。

上述两只私募基金的转让标的应收款金额为5.9亿元,转让价款为5亿元。辉山中国承担到期清偿义务,辉山集团承担应收款回购义务,辉山集团的实控人杨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辉山乳业承担补充担保责任。

2016年6月20日、2016年12月20日,辉山乳业向两只基金支付2笔款项,第一笔868.4万元,第二笔1962.17万元,应于2017年3月31日支付剩余5.1亿元款项。后因辉山集团资金链紧张,无法支付剩余款项,导致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基金到期无法兑付。

到期无法兑付以后,两只基金的投资人采取了包括提起仲裁、向江苏证监局投诉、向警方报案等多种维权措施。2020年12月29日,歌斐创世优选二号基金投资人裴庆(化名)向江苏证监局提交《关于对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管理<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投资基金>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求对其进行处理的申请书》,请求江苏证监局对歌斐资产的不勤勉尽责且严重失职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之后,裴庆认为江苏证监局答复时间超过60日,且未回应债权虚构问题,又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南京中院起诉了江苏证监局。

记者了解到,2021年3月3日,裴庆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提起对江苏证监局的行政诉讼,请求南京中院确认江苏证监局在对歌斐公司管理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基金中存在的严重失职、不勤勉尽责的违法违规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有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以及请求判令江苏证监局对歌斐公司存在的严重失职、不勤勉尽责的违法违规行为履行依法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本案将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

江苏证监局:基金底层部分资产系虚构

2021年3月25日,江苏证监局向南京中院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答辩状》[(2021)苏01行初153号](简称“答辩状”),指出已依法履行对歌斐公司的法定职责,不存在行政不作为。

江苏证监局表示,其依法履行对歌斐公司的法定职责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采取了对歌斐资产进行现场检查、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另一方面依法将辉山集团涉嫌诈骗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17年3月27日,歌斐资产向江苏证监局报告创世优选一号、二号可能无法按期兑付。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江苏证监局派出检查组,赴上海对歌斐资产进行多次现场检查,审阅了歌斐资产对辉山项目的尽调报告和工作底稿,查询了相关银行流水。

江苏证监局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歌斐资产在管理创世优选一号、二号过程中存在未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具体表现为:歌斐资产明知基金受让的基础资产系辉山集团对辉山中国的借款债权,却在基金合同中披露为应收账款债权。

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则涉及三方面:一是基金合同关于产品风险的揭示前后不一致;二是未对尽职调查中收集的辉山中国合并会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仔细审阅,未发现报表中部分数据勾稽关系的明显错误;三是未对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关公司股权结构图进行仔细审阅,未发现图中辉山集团的股权结构与实际不符。

此外,江苏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辉山集团借给辉山中国的5.9亿元借款债权中,有部分系通过关联方资金循环打款虚构而成;辉山集团与歌斐资产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将存在虚构的5.9亿元债权转让给创世优选一号、二号,涉嫌合同诈骗。

江苏证监局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核查情况,建议由辽宁证监局将辉山集团涉嫌合同诈骗的线索移送当地机关。后经了解,沈阳市公安机关对移送的辉山集团涉嫌合同诈骗的线索进行了审查,最终不予立案。


《国际金融报》记者独家获悉,江苏证监局在一份核查报告中,认定辉山集团虚构借款债权,“有1.4亿元通过关联方资金循环打款虚构构成”涉嫌合同诈骗。辽宁证监局于2019年1月14日将辉山集团涉嫌犯罪线索(主要是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核查报告)移交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2019年3月14日,沈阳公安出具【沈公经不立字2019(9003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辉山集团的行为不构成立案条件。

“我在2020年10月19日就辉山乳业在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基金过程中涉嫌合同诈骗向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要求追究辉山乳业公司的刑事责任,沈阳公安看到材料后,告诉我,在2019年1月江苏证监局曾经通过辽宁证监局向他们公安局报案,他们当时查了,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的时间是2016年3月,他们发现2016年3月辉山乳业香港股市的市值还有几百个亿,故他们认为辉山乳业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所以认为不构成合同诈骗。”将江苏证监局告上法庭的裴庆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律师:建议投资人往下游处置机关着力

《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多位歌斐创世优选基金投资人质疑诺亚财富风控缺失、销售违规、合同欺诈。记者曾获取到诺亚正行出具的基金销售申请受理单显示,诺亚正行向多位稳健性投资人销售中高风险产品,其中风险匹配栏目中明确标注为“不匹配”,涉及歌斐创世优选一二号、歌斐华夏幸福一期二号、海坤二号五期A2、隆鑫武隆一号一期B2等多只基金产品。

此外,歌斐创世优选基金某位投资人的代理人韩杰(化名)曾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歌斐资产将“借款债权”包装成“应收款债权”涉嫌合同欺诈。江苏证监局对歌斐资产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明确,“歌斐资产明知基金受让的基础资产系辉山集团对辉山中国的借款债权,却在基金合同中披露为应收账款债权”。

“‘明知’是首要条件,我认为他们是故意包装成应收款债权的。因为歌斐是专业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他们明知道这一块是不能作为应收账款处理的,但是只有应收账款才能打动投资人。我们通过合法途径调取了一份2016年辉山中国的税务年报,应付款栏目显示是0 ,所以诺亚方面所说的借款就是应收账款是不成立的。”韩杰称。

不过,江苏证监局在答辩状中明确,未有证据表明歌斐资产事先知晓或参与辉山集团虚构5.9亿元借款债权事项,也未有证据表明歌斐资产在该事项上存在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的问题,江苏证监局就调查中发现的歌斐资产违反《办法》的其他问题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线索通报了公安机关。

“歌斐公司将辉山集团虚构的借款债权包装成应收账款债权并与其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而且还以虚构的债权设立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投资基金进行销售,且至今未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息归还。”裴庆表示。

投资人王某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歌斐给投资人的基金合同存在两个陷阱:一是借款套用“应收账款”;二是借款是虚构的。江苏证监局的答辩词非常明确地阐述了创世一二号基金底层资产“应收账款”是虚构的,是辉山关联企业间循环转账形成的借款。歌斐把一个存在虚假的资产包装成“应收账款”给投资人,导致投资人至今本息颗粒未收,“后续我们将继续追击”。

有专注私募案件的资深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果上游监管机构认定基金底层部分资产系虚构且相关方涉嫌合同诈骗,那么基金投资人应往下游处置机关着力,可向属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对辉山集团及相关方提起行政或刑事诉讼”。

记者 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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