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的留抵退税,必须按时足额到位
21日,财政部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转移支付财力补助4000亿元,用于地方保障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财政部将单独调拨资金,支持地方切实做好退税资金保障,确保将退税资金及时足额退还给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
在外部环境十分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国内市场需求不足、企业运行困难、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大背景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激发企业发展活动,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紧迫的。只有稳定小微企业、稳住小微企业,就业、居民收入增长、社会稳定才有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才具有良好的基础。
在全球性通货膨胀山雨欲来,输入性通胀压力很大的情况下,货币政策的调整空间被大大压缩。特别是货币的增量调整,空间越来越小。而存量调整,也因为宏观经济环境不佳、企业运行困难,调整的难度很大,金融机构能够用于小微企业的资金,无论是增量还是存量,都具有不小的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就成了目前最为重要方面,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减税无疑是最直接、最直观、最能发挥作用的方式,特别在企业困难的时刻,如果能够给予企业实实在在的减税措施,对于企业克服困难、摆脱困境,是能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也是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困难的。因此,必须进一步在减税方面给予企业最大力度的支持,帮助企业增强信心。
此次下达的4000亿元直补资金,对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又一次的“及时雨”,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小微企业的关心,体现了中央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关键就在,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政策在执行中不出现任何差错、任何变形、任何截留。
我们注意到,此次的留抵退税,中央财政仍然采用直达方式。一方面,直达可以提高资金的运转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对运转效率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对中间环节的“不放心”,对中间环节可能出现的截留、挪用等问题进行预防。因为,从这些年来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来看,还没有发现一块专项资金是完全的“净土”,多多少少都会在拨付、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因此,从2020年开始,相当一部分专项资金都采用了财政直达的方式,资金运转效率和使用效率也都得到了很大提升。
这也意味着,今后的专项资金,除必须增加中间环节的,更多的都会采用中央财政直达的方式来拨付,而不是再通过一道又一道的中间环节,从而可以有效减少层层扒皮、层层克扣、层层截留、层层挪用的问题。此次的4000亿元退税资金,同样采用财政直达方式,对于能够享受到退税的小微企业来说,当然是一件十分高兴的事。
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其中,对所有行业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会议要求,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全额退还,增量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很显然,此次财政部下达的4000亿元直拨资金,主要是解决存量留抵退税问题。也就是说,各级财政必须在6月底前将所有应当退还给小微企业的税收,必须及时足额退还到位,4月1日起新发生的退税,也要足额到位。如果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就是工作没有到位,就要问责。
小微企业是居民就业、社会稳定的基础,这个道理已经不需要多讲。近年来,有关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宣讲,已经很多很多,大道理有,小道理也有,理论有,数据也有,政策有,数据也有,最核心的就是两个字——落实。只要能够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所有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因为,没有哪个国家能像中国这样给予小微企业如此大的政策支持。如果有了这么多的政策措施,小微企业仍然有问题,执行者就应当好好反思、好好自省了。所以,必须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确保各项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都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都能对小微企业克服困难、摆脱困境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