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增收与减负并举,有效提升居民消费水平

谭浩俊 2022-01-23 00:01

坚持增收与减负并举,有效提升居民消费水平

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月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在发布会上表示,适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政策体系,增加居民收入与减负并举,创新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互促共进机制,以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增长支撑消费持续扩大。

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国内大循环,是有效应对国际环境变化,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稳定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战略。而要实现国内大循环,就必须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大力挖掘国内消费潜力,不断拓展新的消费空间,努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增强居民购买水平。

应当说,近年来,对如何提升居民消费能力问题,从决策层到管理层,从相关职能部门到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对低收入人群进行重点帮扶、出台各种鼓励消费的政策、发放消费券等,甚至一些企业也出台了吸引消费的措施。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似乎并不算十分理想,也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居民对消费的后顾之忧较多,不敢消费的思想比较突出。

居民不敢消费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制约消费的因素还比较多,其中,各种负担较重,是影响消费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譬如教育负担、医疗负担、住房负担等,都是影响居民消费热情十分重要的方面。特别是住房消费,已经挤压了相当一部分居民的正常消费能力,使居民的正常消费变成了不能流动的房产。只要房产不出售,家庭消费就释放不出来,不仅释放不出来,沉重的房贷,还会让居民必须节衣缩食来确保不出现断供现象。

教育与医疗负担,虽没有住房那么沉重,但带给居民的心理压力还是存在的,也是消除不了的。特别是教育负担,从幼儿园开始,就已经让年轻的父母们感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纵然不考虑买房,沉重的教育负担也会让年轻的父母们心理压力巨大。在“双减”政策下,看似教育负担有所减轻,但是,应试教育下的攀比思想,不会因为“双减”政策而弱化,明里的负担减轻了,暗里的负担仍然沉重。因此,教育负担会成为广大居民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并成为影响年轻父母生二孩、三孩的重要因素。

这也意味着,如果只注重居民收入的增长,而不解决居民负担沉重的问题,给广大居民减负,要想释放消费能力,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难度是比较大的,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增收与减负,必须双管齐下、共同推进。一定程度上,减负对释放消费能力可能比增收还要重要。否则,增收会被负担消解得一干二净,甚至填不上负担的窟窿。

那么,如何才能减负呢?首先要在制度上减负,让不合理的负担从居民肩膀上卸下来。经过一系列的制度治理,很多不合理的负担,如收费、价格、摊派、罚款等都得到了比较好的规范。但是,一些打着市场化旗号,实则也是不合理的价格和收费行为仍然存在,并动辄会冒出新的不合理行为。如房价,就必须依照居民收入水平制定合理的调控价格,而不是无节制上涨。尤其地方政府,不能干预房价下跌。又如教育收费,在财政有基本保障的情况下,学校仍在收取较高费用,满足不规范的规模扩充和非教育设施投资,就得制度规范。切实给企业和广大居民减负。

其二要在政策上减负,出台各种减负政策。譬如正在实施的“双减”政策,虽然尚没有得到居民的完全接受,但方向是对的。只是,教育部门如何更好地把影响政策的因素消除掉,如重点学校和一般学校之分,重点班级和一般班级之别等,就很重要。再如保障房政策,如果实施得好,对于减轻居民负担十分重要。阻力在于地方政府,能不能不要再打房地产主意,切切实实多建保障房。只要政策上真正减负,效果还是会非常明显的。

第三要在手段上减负。一些地方、单位,为了自身利益需要,仍在想方设法通过收费等手段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如河北某县的“三乱”,就是目前最为典型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实际也是增加居民负担的手段。如何防止“三乱”现象死灰复燃,对减负工作十分重要。因此,必须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不增加居民负担,不仅不能增加,还要通过检查,降低居民负担,如药品集中采购砍价,就是非常重要的方面,能够有效降低居民的医疗负担。

只要负担降低了,至少不能再增加,那么,收入增长的含金量就会大大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水平就会增强,消费欲望和热情就会越来越高涨,从而对实现国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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