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被乱用、被闲置,应强制收回
保障房被乱用、被闲置,应强制收回
“我爱我家”因违规代理出租保障性住房被处罚,“巴乐兔”平台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被查,银川市住建局终止出租公租房承租人的保障资格……近期,全国多起保障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遭查处。
众所周知,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城市新市民的住房困难,精心组织、安排、分配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福利性。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必须有严格的标准,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公示程序的。
保障性住房的推出,为很多中低收入阶层,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城市新市民解决了住房问题,使所有居民都能做到居有所屋、住有所居,从而真正使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能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成果,享受经济发展实惠,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现象,一些获得了保障房的居民,频现违规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情况。部分享受政策红利者当起“二房东”,将保障房高价转租,有的甚至开起麻将馆、按摩店。显然,这是严重违背政府初衷、扭曲保障房“保障”含义的行为,必须坚决禁止、严厉打击。
好的政策,必须得到好的落实,才能产生好的效果。保障房政策是一项好政策,制定的初衷,就是要解决中低收入阶层和城市新市民的住房问题。要知道,按照目前各级政府的财力状况,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负债状况,建设保障房的压力是非常大的。但是,为了让更多居民享受保障房福利,改善居住条件,各级政府还是想方设法多建保障房、提供保障房,一些地方还通过向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等作为保障房来满足居民需要,但是,少数居民却不动其情、感其恩,反而将其变成了牟利的工具,出现了高价转租等方式,当起了保障房的“二房东”,有的则转借给别人,或者长期闲置,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会对保障房政策产生严重冲击和影响,使本应获得保障房的居民得不到政策照顾,不应获得政策的居民却在从中牟利。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职能部门把关不严。在保障房的分配过程中,没有严格把关,也没有认真按照程序审核,没有做好充分的公示和听取居民意见。不仅如此,有的还把保障房作为人情关系、贪污腐败的工具。
二是少数居民素质不高。保障房的核心是“保障”二字,是对那些确实买不起房、新进入城市的居民等提供保障服务。可是,少数居民利欲熏心,硬是把保障房当作牟利工具,出现不该出现的转租转借现象。
三是政策存在漏洞。不得不说,出现保障房被转租转借等方面的问题,说明在保障房的政策方面,还是存在漏洞的,给了少数居民钻空子的空间。特别是那些擅长钻空子者,更会通过各种手段,钻保障房的政策空子。
如何才能杜绝此类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审核、严格把关、更大范围对申请保障房的居民进行公示等,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必须改进的地方。但是,最关键的,还是要建立保障房申请使用的退出机制。亦即生活条件发生改变,居住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已经不符合保障房分配条件的居民,要及时退出。如果是购置保障房的居民,应当补齐差价。一旦发生保障房转租转借的,如果是租赁房,立即收回。如果是出售房,按照市场价格补齐差价,否则,退还其已经缴纳的房款,收回住房,且不对装潢等做任何补偿。
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房产中介、租房平台等的监管力度,凡是帮助居民对保障房进行出租、转租的,从严处理。连续发现三次这种现象的,停业整顿。再次发生的,取消其营业执照。
对保障房领域发生的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得过且过。保障房建设事关居民的生活问题,社会的稳定问题,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设保障房,就是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就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如果在保障房的分配和使用中出现问题,就会影响保障房作用的发挥,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必须从严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