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芳要求“酒喝不炒”,到底是谁让茅台价格“飞天”的?

谭浩俊 2019-09-17 09:29

【原创】李保芳要求“酒喝不炒”,到底是谁让茅台价格“飞天”的?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9月13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一家茅台专卖店内,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与来店买酒的市民交流时强调:“茅台酒是拿来喝的,不是拿来炒的,请不要做‘黄牛’,不要非法倒卖茅台酒。”

好熟悉的声音,除了模仿“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之外,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就曾在2017年8月的一次研讨会上,喊出过“酒是用来喝的,不是拿来炒的”的口号。可是,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茅台酒的价格不仅没有稳住,反而涨得更多,涨得更加没有理性了。

要知道,中央确定“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是基于房子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如果房价无限制地涨下去,就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影响到社会稳定,影响到社会各方面对生活质量提高的认同感。但是,茅台酒并没有这样的功能,并不是每个家庭、每个居民都需要饮用的生活必须品,用这样的口号来向市场喊话,甚至向“黄牛”喊话,实在有点贻笑大方。

事实上,茅台酒作为一般商品,早就是市场化产物,需要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来调节茅台酒的价格,并不需要用行政手段来调控,也不可能运用行政手段调控,更不能使用行政手段调控。否则,就是有形之手对市场的无序干预,是对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干扰和破坏。退一万步讲,就算用行政手段对茅台酒价格进行干预,能产生作用吗?“黄牛”们会听从这样的干预吗?有对“黄牛”进行处罚的依据吗?

实事求是地讲,外界并不清楚茅台集团对茅台酒的供应是采用什么样的配置方式,有多少是真正通过市场销售的,又有多少是通过非市场渠道销售的,通过市场销售的茅台酒占全部茅台酒销量量的比重有多高,市场销售的茅台酒多还是非市场流出的茅台酒多。因为,茅台酒价格出现这样的上涨,决非“黄牛”的力量所能达到的。更多情况下,可能与有形之手的干预有关,与非市场渠道流掉的茅台酒数量太多有关。如果绝大部分是依靠市场化手段流向市场的,茅台酒的价格应当不会有这么高。

这也意味着,所谓“茅台酒是拿来喝的,不是拿来炒的”,更多的是用于宣传和做秀,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表达些什么,而非真正的销售定位、供应定位、消费定位。如果茅台集团能够对市场策略做适当调整,一方面,适度提高茅台酒的生产量,增加市场供应,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另一方面,堵塞销售漏洞,减少非市场流出的比重,补充市场供应数量。那么,茅台酒的市场供求关系就能得一定改善,茅台酒的价格就不会无序上涨。

可以理解的是,茅台集团所以不愿意扩大酒的生产量,除了保品质需要之外,与近年来茅台集团推行的资本运作思路也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只有保持茅台酒的饥饿销售状态,茅台的市场供求关系才会紧张,茅台酒的才能价格才能居高不下,茅台的股价才能持续上涨,支撑茅台股价上涨的利润才能节节攀升,企业效益才能有保证,不仅员工收入会越来越高,茅台股票的吸引力也会越来越强。只是忘记了一条最重要的,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一定损伤了。原本可以以较低价格购买到的茅台酒,或者一般消费者也能品尝到的茅台酒,都需要付出更多代价或难以满足了。

白酒作为纯市场化的商品,原本应当按照市场规则运行。但是,就茅台酒来看,已经演变成奢侈品、利益集团多占品和半市场化商品了。因此,把茅台酒当作商品房一样对待,提出“茅台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炒的”口号,完全是为了转移公众视线,掩盖茅台酒生产和供应过程中的问题,以让“黄牛”背锅的方式摔锅,实在有点不太地道。特别是“非法倒卖”茅台酒的说法,更是高估了茅台酒的地位,扭曲了“法”的概念。如果要说“非法”的话,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茅台集团有权审批茅台酒供应的人,可能发生违法问题,发生不按市场规则供应茅台酒的问题,其他的,即便把茅台酒价格炒到10万元一瓶,也难以与非法联系在一起。

所以,要想茅台“酒喝不炒”,主动权还在茅台集团,而非市场,更非“黄牛”。扩大生产量、增加有效供应量、减少非市场渠道流失,才是稳定茅台酒价格的基本思路。其他的,都只能看作是转移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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