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和高能耗是两个概念,电价上涨不能“一刀切”
高耗能和高能耗是两个概念,电价上涨不能“一刀切”
近日,广西、云南、江苏多地密集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除了现行的电价浮动比例扩大至20%,还提出高耗能企业交易电价不受这一限制,可以上浮50%甚至更多。对此,相关媒体认为,对高耗能企业就得上调电价,就得让其承受不了。
在环境承载能力越来越弱、减少排放的压力越来越大、作出的减排承诺必须兑现的情况下,减少污染排放、倒逼企业加强污染排放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是必须的,也是应当作为强制性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的。前提是,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系统推进的原则。尤其是高耗能企业,不能搞“一刀切”。
相对于轻工、电子、互联网等高科技、低排放行业和企业,钢铁、水泥、化工、锻造、电力等行业和企业,耗能的强度肯定要大得多,排放的压力也要大得多。如果不加区分,全部上调电价,那么,对这些行业的发展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对这些行业的企业也是很不公平的。要知道,这些行业大多是基础性行业、基础性产业,如果不问青红皂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把这些行业的企业都搞垮了,整个工业的基础也就垮了。显然,这是需要认真重视和思考的问题。
我们所说的高耗能,严格地讲,应当是高能耗。是指那些不注意技术升级、不加强耗能管理、不突出科学管控的高能耗企业,而不是高耗能概念。高能耗与高耗能是两个概念,前者是偏主观的问题,后者是偏客观的问题。主观方面的问题必须抓好,客观方面的问题则必须与主观问题结合起来考虑和解决。
对于高能耗企业,毫无疑问应当一切从严,不仅电价要提高,各种措施都要严格,譬如税收,做不到的,应当坚决淘汰。否则,控制污染排放工作就很难取得良好效果。而对高能耗企业,则不能只看能耗大,更要看企业在行业中的能耗水平,看所采取的节能降耗措施有没有效果,排放在同行业中处于什么位置。如果处于全行业最先进的位置,排放量也是行业中很少的,就因为处于高耗能行业,就要承受电价上涨之痛,显然是不合理的。那么,高耗能行业就不会再有投资者和企业愿意进入,从而导致很多基础性行业瘫痪。显然,这也是不应当发生的现象、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对企业节能降耗的考核,对企业出台控制污染的措施,必须把重心放在能耗上,而不是看其是不是高耗能行业。高耗能行业的企业,只要做得好,只要技术过硬、措施得力,同样是好企业,要鼓励和支持。譬如钢铁行业,只要制定规范、合理、科学的耗能标准,包括全球领先的控制指标,而企业又能严格按照这些标准和指标执行,甚至比这些标准和指标做得比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更高,就是好企业,就是低能耗企业,就不是应当电价上涨,而应当电价下调。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鼓励和促进企业节能降耗的效果,才能引导企业采用高技术、高标准、高水平去节能降耗。
相反,对那些不是高耗能行业的企业,在执行国家节能降耗标准、控制污染排放、采用先进技术方面,做得并不好的,则要采取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加以约束与控制,提高电价,提高税收,提高其他方面的成本,倒逼其采取措施,降低能耗。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方面和地方政府在制定节能降耗措施,明确节能降耗目标,出台鼓励节能降耗政策时,就决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算“糊涂账”,要区分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节能降耗标准、明确不同的节能降耗指标,只要达到标准和指标要求的,不管哪个行业,就都不能提高电价。如果在行业上的管理水平处于先进先行列的,排放水平处于行业领先的,不管是高耗能行业还是低耗能行业,都要给予鼓励和激励,要降低电价、给予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节能降耗,决不是鞭打快牛,不是僵化死板地按照行业来区分,而是要依据企业做得好差来评判。这就要求,有关方面和地方政府在制定节能降耗政策时,一定要灵活、客观、科学、合理,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淘汰无良。凡是达到标准的,一律不能提高电价。特别是高耗能行业,要把好这个关。凡是达不到标准的,即便不是高耗能行业,也要处罚,要提高电价。要真正激励更多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管理方法,管控好污染排放。
总之,控制污染排放、节能降耗,必须一切从严,但决不是“一刀切”,要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只有这样,节能降耗工作才能取得更大成效,才能真正有利于实现对外承诺的各项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