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误导,避免勾结,规范券商与大V引流开户十分必要

谭浩俊 2021-11-11 00:02

减少误导,避免勾结,规范券商与大V引流开户十分必要

11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近日下发的2021年第12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对券商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开展相关合作;二是证券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公开发表言论应符合规范要求;三是证券公司应强化组织外部人士发表评论的管理。

第二、三条主要是针对证券公司本身提出的要求。即便是第三条,也是对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出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证券公司的作用,提升证券公司水平。如果做好了,确实对证券市场有序发展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要求的第一条,则主要是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行为,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证券公司与大V之间的合作,尤其是引流开户方面的合作提出的,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因为,大V引流开户,确实已经成为证券市场必须高度重视与警觉的一项内容。如果再不加强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开户行为,会带来很大的市场负面冲击。

要知道,近年来,财经领域的大V确实有些行为很不规矩,也不端正,动辄用已经积累起来的“名”,牟取不当利益,损害投资者利益。他们除了发布一些不规范的言论,甚至配合投机者误导投资者外,还为了自身利益需要,利用投资者、网友等对自己的信任,与证券公司合作,进行所谓的引渡开户。而证券公司为了抢占市场,则通过“奖励”、“提成”、“定额”等手段,反复给大V们发放合作邀请,且“奖励”幅度越来越高,给出的所谓费率也越来越低,导致证券公司之间出现恶性竞争,投资者也无所适从,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而财经大V在通过引流开户等手段后,也积累了更多用户资源,继而为自己发布错误的市场言论、配合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造势、与投机者和不法投资者勾结等创造条件,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为什么经常会出现一些炒作现象,特别是一些垃圾公司也会被炒作,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财经大V从中“撮合”,发挥误导作用。为什么网信部门要对财经领域的网络人员、特别是财经大V提出规范要求,说到底,就是少数财经大V的不规范行为,甚至违法行为,扰乱了金融、证券等方面的市场秩序,给投资者等带来了很大伤害。

很显然,此次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对证券公司与财经大V合作提出的相关要求,就是规范财经大V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规范证券公司经营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无论对证券公司还是财经大V,都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提醒,甚至可以说是一次严厉警告。也就是说,如果证券公司再随意向财经大V发布引流开户邀请,就是违规。而财经大V如果再利用个人的影响为证券公司引流开户,也是违规,监管机构就能依法对其采取措施。特别对财经大V,可以通过禁入等方式向其发出进一步警告。必要时,还可以通过网信部门,要求相关网站等对其账号实施关闭。

必须注意,在证券公司开户问题上,监管层只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委托证券经纪人代理客户招揽活动,且证券经纪人应当是证券从业人员,并专职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所以如此规定,就是要规范开户的行为,要对开户实施有效监管。如果财经大V真的想为证券公司开户服务,可以通过一定渠道正式加盟证券公司,成为证券公司的专职人员,而不能利用大V的名气去为证券公司引流开户。否则,就是违规,是擅闯禁区,就得受到惩罚。

如果说过去的一段时间,监管机构没有明确要求,从而让证券公司和财经大V打了擦边球,也做了很多引流开户方面的交易的话。现在,监管要求已经明确,将不能再随意为之了。所以,必须令行禁止,不能再发生类似现象。对此,监管机构还应当提出处罚要求,而不只是禁止要求。因为,没有严厉的处罚要求,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财经大V,都会将其当作耳边风,不会真正引起重视。只有处罚走在前,才会产生震慑力,让证券公司和财经大V都能敬畏制度、敬畏要求、敬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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