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亿存款“长腿”事件,到底是谁的责任?

谭浩俊 2021-11-07 00:01

28亿存款“长腿”事件,到底是谁的责任?

有人说,渤海银行28亿存款质押事件可能要反转了。

11月4日,央视财经频道记者独家专访渤海银行相关负责人。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综合与人力部副总经理赵远芳表示,根据了解到的信息,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济民可信系还收取了来源于华业石化系的三倍于渤海银行存款利息的额外收益。渤海银行掌握的其他信息也显示出:济民可信对此事是知情的,并非其对外声称的单纯的存款客户。

要知道,此前舆论和公众了解到的,都是济民可信方面发布的各种信息,那就是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济民可信系的28亿存款为第三方贷款进行质押,且发生了第三方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质押方被无故扣款的现象。更重要的,第三方贷款企业,还是一家经常假冒中央企业的无信企业。

消息发布以后,舆论也一边倒地指责、声讨渤海银行,同情、支持济民可信系,强烈要求渤海银行给出说法,呼吁济民可信依法维权。对此,渤海银行也是三缄其口,给人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感觉,也让舆论和公众更认为渤海银行做了亏心事,不敢正面面对舆论和公众。即便公开表示将认真调查,也被认为是惺惺作态。没有想到的是,渤海银行的一次采访,却让事件变得复杂起来。纵然不是反转,也会增加诸多迷雾。

如果渤海银行的此次回应属实的话,也就意味着,此前济民可信对外发布的各种信息,都存在不实现象。至少,没有把真实情况展示在舆论和公众面前,在误导公众的情绪,甚至有污辱公众智商的感觉。要知道,如果济民可信确实知情,且在这样的质押中收取了第三方贷款企业的额外收益,就意味着是济民可信的主动行为,而不是被动行为,把责任推给银行,是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质押被扣款的情况下,想先下手为强,倒逼银行不要扣自己的款。果真如此,济民可信就有点不厚道、不地道了。“可信”二字用在企业身上,也有点不太相称、不太相符了。

因此,对渤海银行的回应,济民可信再次表示,他们不知情。事件发展到如此地步,显然已经不能仅凭两家各自各说,而是监管机构应当介入调查了。因为,这不仅关系到28亿存款的安全问题,也关系到银行的信誉问题,更关系到银行的风控机制是否健全问题。只有监管机构的全面介入,必要时,监督机构也可以介入,才能还事件一个真相,才能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而不是任凭舆论和公众乱猜。

那么,此起事件,到底是谁的责任呢?我们不妨先沿着渤海银行的回应来乱弹琴一下,那就是双方都有责任。理由是,华业石化想在渤海银行贷款,苦于没有担保单位,无能为力。而渤海银行又很希望与华业石化做成这笔贷款业务,于是,将华业石化介绍给了济民可信,华业石化在认识了济民可信后,打出了“央企”的旗号,并给出了3倍于利息的额外回报,“打动”了济民可信,济民可信答应为其贷款提供质押。

交易完成后,在华业石化没有失信前,济民可信拿着三倍于利息的额外回报,还是乐滋滋的,认为找到了理财的最佳途径。想一想,20%的质押收益率,哪个理财产品还会比这个高。28亿质押,一年就是5、6亿的回报,多有味道啊。只是不知道,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早就说过,理财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超过达到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虽然质押不是直接购买理财产品,但是,20%的回报率,当然需要承担质押品全部赔掉的风险了。

如果真的如前面所分析的,银行当然是有责任的,那就是不应当牵头帮客户联系质押人,且客户是一家无信企业。因此,如果出现质押风险,银行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至于内部如何处理,如何追责,那是渤海银行自己的事,外界无权干涉。而对济民可信来说,在没有弄清楚第三方贷款人信誉、实力、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就为了一时的利益做出质押承诺,出现质押风险,当然无话可说,只能与银行商量责任分担问题。

当然,如果质押不是银行介绍的,而是企业自己的行为,那就更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济民可信只能自认倒霉。真相到底如何,只能等待监管机构的调查和银行、企业之间如何交涉了。反正华业石化已经失信了,指望他们来承担责任,难。更重要的,经过这样一闹腾,华业石化的市场形象也将更差,信用将会荡然无存,其他银行则会加速收贷,28亿质押有可能全部转化成风险。到时候,济民可信可能连哭的地方也要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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