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别让培训费“长腿”就跑

谭浩俊 2021-11-03 00:02

加强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别让培训费“长腿”就跑

教育部近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严防妥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通知》明确指出,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校外培训机构应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教育等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规定金额的保证金。

在“双减”政策的作用下,校外培训机构确实出现了大量“一夜关停”现象,继而引发“退费难”甚至“卷钱跑路”问题,导致许多家长被迫维权,产生了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对培训机构收费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培训机构不因为收费问题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不难发现,凡培训机构,都有大量的预收费。亦即家长根据培训需要,预先缴纳的培训费用。因为,培训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预收费用,往往会采用预缴优惠的方式,且预缴得越多,优惠的也越多。因此,绝大多数家长都选择了预缴培训费的方式。如果一切正常,当然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也不会发生任何问题。关键是,现在的培训机构,多数已经无力生存,家长预缴的费用,也就没有了着落,甚至被培训机构“卷钱跑路”了。自然,会引发家长的担忧,并被迫维权了。

也正因为如此,各地都出现不少培训机构失信问题。那些看似负责的培训机构,在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后,两手一摊,做些没有意义、看不到希望的承诺,出导致“退费难”。无良的培训机构,则干脆“卷钱跑路”,让家长们连维权的“主”也找不到,只能到有关方面去讨说法,从而给稳定工作增加压力。如果再不采取措施,会引发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培训机构,实际是没有能力承办的,只是因为可以预收费,才让他们勉强维持。预收费一出问题,立马就会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这与开发商建房同出一辙,一旦预售制度取消,很多开发企业都要破产。可是,允许预收费,就必然要承担可能出现的无良者借机骗取钱财、欺骗消费者现象,他们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手段,把家长的钱骗到手,然后转移资金,待办不下去了,就两手一摊,甚至“卷钱跑路”。因此,必须对预收费加强监管,确保校外培训不在预收费方面出问题。

毫无疑问,《通知》的发布,对于防止培训机构通过预收费搞名堂,将起到“防患于未然”和“未雨绸缪”的作用,能够有效切断一些培训机构借预收费浑水摸鱼的通道。因为,按照《通知》要求,预收费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纳税,应如实开具发票,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以举办者或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如此一来,就等于从根本上堵塞住了培训机构随便预收费的通道。即便预收费,也必须受到统一监管,不能随便转移。

应当说,要求是非常明确的,方法也是非常正确的。关键就看,能否执行到位。要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那些原本就不是真心搞培训的机构,一定会想方设法、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逃避监管,会利用一切手段回避监管。如果发现这样的现象,当如何处理,也应当有更为严格的制度与规范。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是否应当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也应当纳入到司法机关、立法部门的考虑范围,制定有利于规范培训机构收费的制度与法规,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

尽管推行“双减”政策,但是,必要的培训依然难以全部取消,依然存在收费、预收费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把监管工作做在前,把各项制度规范定在前,更有利于培训机构的发展,有利于培训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培训市场的规范。只要落实到位,相信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工作是能够规范的,也是能够促进培训市场的稳定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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