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真的会出现下跌风险吗?
房价真的会出现下跌风险吗?
“如果有一天房子价格低于现有负债,卖了都还不了款,市场真正的危机就到来了。”8月29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中国城市百人论坛2021夏季论坛上表示,要警惕房价下跌风险,防止出现“负资产”。
虽然早在2011年,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就发表观点,认为即便最坏的情况发生,即当房价下跌50%,银行的贷款覆盖仍能达到100%,就算利息不能回收,本金也没有问题。更直白地说,就是银行不怕房价下跌,房价下跌也不会给银行带来风险。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种观点显然太过自大、太过乐观,也太过盲目。别说房价下跌一半,就是下跌30%,银行可能也会承受不了,风险也有可能发生。
银行承受不了的主要原因,不是银行本身承受不了,而是开发商、炒房客、购房者承受不了。特别是开发商,一旦资产无法覆盖负债,银行出现停贷甚至抽贷,绝大多数开发商都会因此而资金链断裂,并迅速将风险传递到炒房客和购房者身上,并最终在银行身上全面体现。到时候,就不是银行能否承受的问题,而是风险立即爆发的问题。一家恒大,就让银保监会十分紧张了,如果多家大型房企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会发生什么,不敢想象。
也正因为如此,正视房价下跌的风险,还是需要引起管理层的高度警觉的。房价不是不能下跌,但一定要把握好下跌的幅度和节奏,尤其不能出现大跌和急跌。无论是大跌还是急跌,都会给房地产市场稳定、金融稳定、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风险。房价平稳,才是房地产和金融稳定的基础。
也许有人会说,眼下的房价还在涨着呢,就开始担心房价下跌的风险了,分明就是在帮开发商说话,在死扛房价,在损害广大居民的利益。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虽然从广大居民购房角度来看,目前的房价确实太高,确实已经脱离了多数居民的购房能力。但是,对这个问题,却无法通过釜底抽薪的方式解决,无法让房价大幅下跌。房价大跌给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居民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一定远大于保持房价稳定。房价问题,只有维持现有水平,不让其继续上涨,或者温和下跌,才能减少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李扬理事长担心的房价下跌风险,毫无疑问是大跌,而非温和下跌、小幅下跌、有涨有跌。如果房价下跌到“负资产”水平,风险和危机是避免不了的,就看风险的大小和危机的强弱了。而不管风险和危机的大小与强弱,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都是负面的,是有较大危害的,都是不应当发生的。因此,中央提出“房住不炒”定位,是非常正确而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的,符合广大居民意愿的。而大力发展房地产租赁业务,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应,让中低收入阶层和新市民、年轻人更多地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就显得极其重要而紧迫。
需要注意的是,就我国目前的住房存量和分布情况来看,一方面,房价继续上涨,供应关系依然比较紧张,从而导致居民购房动力难以减弱、房价上涨预期仍然很强;另一方面,大量的空置房和库存房,已经导致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大大降低。如何合理使用好存量资源,减轻增量住房建设的压力,是决策层和管理层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问题,也是避免房地产市场风险爆发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为,一旦出现房价下跌,空置房和库存房会成为房价下跌的“黑天鹅”,推动房价加速下跌的。
也正因为如此,为了提高住房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住房资源浪费,应当对现有住房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尤其是空置房和库存房,需要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存量住房的=使用效率。首先,对开发商手中的库存房,如果建成三年以上仍然没有销售出去的,可以通过政府收购的方式,帮助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政府则将其用作保障性租赁房。当然,收购价格需要适当下调。其二,对空置房,要求房主及时申报,不申报者,作为无主房,收归政府所有,列为保障性租赁房。如果空置房五年内无人居住,将征收一定比例的调节基金。同时,也可以降价卖给政府,由政府用作保障性租赁房。如果十年以上无人居住,直接由政府低价收购或收归政府所有,用于保障性租赁房。第三,保障性租赁房在使用五年以上后,可以出售给租赁户,价格也可以略低于其他商品住房。但必须确保十年内不能二次转让,否则,政府要加收30%的二次转让款,防止有的居民从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