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理”到底会牵涉多少人?
“深房理”到底会牵涉多少人?
备受关注的“深房理”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初步查实,“深房理”涉嫌房产众筹和代持、违规套取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宣传、隐瞒收入偷逃税款、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非法集资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目前,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和处罚,2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此外,部分中介涉嫌为“深房理”违法炒房提供便利。现已查明,“深房理”案件中有119人参与房产代持或众筹,按照规定,对上述人员3年内停止其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租购公共住房及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同时,“深房理”会员中有44人为深圳市持牌房地产中介人员,已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纳入“黑名单”。
这就叫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必定要报吧。面对房价的一涨再涨,特别在调控政策下仍然上涨不已,当然需要采取极其严厉的政策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维护房价的稳定了,谁要胆敢对抗调控,对抗政策,推动房价上涨,谁就要为之付出惨重代价。“深房理”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也不可谓不应当深深吸取。
事实上,从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决定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开始,我们就知道,“深房理”的这池水,要被好好搅一搅了,看看里面有多少乌龟、又有多少牛鬼蛇神,。因为,掀起如此大的风浪,决非几个人就能为的。只要深查下去,就必然会查出一群人,查出一个庞大的团伙。
也许,从案件本身来说,真正属于“深房理”团伙核心层的,可能人员数量比较有限,也不可能会让核心层变得那么大。但是,与“深房理”违规业务、违法行为有关联的,则绝对不会是个别人、少数几个人。因此,要真正把“深房理”案件查清楚,就必须深入再深入、仔细再仔细、严密再严密。特别在资金有无违法违规问题方面,应当先定性、再调查。否则,容易陷入被动。
而从调查的实际情况来看,“深房理”的相当一部分行为,以及由此涉及到的资金,都是违规的,有的还是严重违法的。譬如非法集资,毫无疑问是严重违法的,是必须严厉查处的。又如隐瞒收入偷逃税款、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也是严重违法的。而套取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问题,就需要深入调查、弄清资金的来龙去脉,才能最后定性的。
而从已经公布的情况来看,既然已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定,说明在定性上已经没有任何问题。牵涉到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也已经受到了严厉惩罚。已经逮捕了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了3名犯罪嫌疑人。既然已经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就意味着这些人将进入到刑事诉讼环节,等待法院的审判。
关键是,除已经被逮捕和拘留,以及受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人员之外,还有没有应当受到惩罚,但尚没有“露出水面”的人员呢?按照深圳市相关部门的说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也就是说,调查并没有结束,还要深入调查,还有人可能会被牵涉其中。这其中,向“深房理”提供资金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是重点调查的方面,也是最有可能被问责的方面。
按照深圳市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的消息,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深圳已在全国率先开展专项整治,经过多轮滚动排查和监管核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应当说,数量不算小了。如此大的违规资金,应当需要有相当一部分人要被问责了。自然,在“深房理”问题上,相关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应当为此承担责任,要被问责。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查处“深房理”,算是开了一个好头。它不仅让自媒体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也让相关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更让监管机构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也就是说,对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干扰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行为,必须严厉痛打、严格追究。不然,只是喊口号,是没用的,甚至会被当作笑话。只有用行动来打击,才是最具说服力和震撼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