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高价药要压价,低价药要保护
药品集中采购:高价药要压价,低价药要保护
6月23日,第五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如期开标,62种拟采购药品有61个采购成功,平均降价56%,金额高达550亿元,从数量到采购金额,都创下了历次集采新高。
通过“以量换价”、“以量增强话语权”的方式,加大药品集中采购力度,降低药品价格,是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最主要的目标之一,也是减轻患者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据悉,仅国家层面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20年,总节约费用超过了1000亿元。
虽然说这1000多亿元有没有全部转化成患者的福利,尚需要深入调查和分析。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对使用这些降价药品的患者来说,负担肯定降低不少。尤其是进口药,减负的效果更好。
事实也是,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困扰广大居民非常头疼的一件事。很多情况下,病还没看好,昂贵的医药费就让患者及其家庭头疼不已、精神压力很大了。一定程度上,对患者康复也会带来很大影响的。也正是基于一些药品价格实在太高,患者实在无力承受,从2008年开始,就在国家层面实施了药品集中采购。经过三年的探索与实践,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特别是第五批集中采购,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56%,降价金额高达550亿,一方面,证明了国家层面药品集中采购的重要性和效率性,尤其是在药品价格问题上的话语权不再旁落于经销商,而是药品生产企业手中。他们可以直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竞标,而不再需要通过经销商去通过各种非正常手段进入医院,从而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对药品价格的上抬,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另一方面,也说明药品价格依然偏高,仍然有比较大的下降空间。在今后的集中采购中,还要继续压缩,最大限度地顾及企业、医院和患者三方利益。
这种对高价药、高价进口药的打压方式,是非常符合目前市场需要的,是符合广大居民意志的。但是,仅仅有这样的打压方式还不够,在“控高”的同时,如何“保低”,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否则,广大患者的负担仍然会比较重,仍然会看不起病,仍然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那么,什么叫“保低”呢?就是对低价常用药的保护。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意见指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并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项政策,就是充分考虑到患者利益,考虑到药品市场不能只有高价药一类药品,而应当有更多的中低价、特别是低价常用药。
由于低价常用药原本就利润空间很小,如果为了中标,再继续降价竞标,就等于将利润空间全部压光,还要倒贴。在这样的情况下,低价常用药就不会有企业生产,就会让企业千方百计地对低价药实施重新包装,换个马甲以高价新药上市,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高价药控得再好,低价常用药全部退出市场,患者的看病负担不仅不能降低,还会进一步上升。这样的结果,当然不能出现。对低价常用药,必须保护。只要在日常看病中,大部分使用低价常用药,那么,对患者及其家庭来说,就是最大的福音。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保护好低价常用药,决不能让其退出市场。
一手抓“控高”,一手抓“保低”,是非常正确的,这也说明,药品集中采购确实已经走入正轨,已经步入到有序发展轨道。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特别是患者在医院看病时,什么都需要检查,医生成为机器的辅助工具一样,也要像药品集中采购一样改革。今后,检查费用如果高出药品费用很多的,医保局要限制医保基金拨付比例,倒逼医院减少无谓的检查,把重心转向医生看病,而不是机器看病。机器只能是医生看病的辅助手段,而不能让医生成为机器的辅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