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借新型城镇化建设之名行骗者严惩不贷
对借新型城镇化建设之名行骗者严惩不贷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近日发出提示,谨防不明组织和个人假借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名义行骗。近期,一些自称为“中国城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中国投资促进委员会”“中国特色小镇工作委员会”“中国城乡发展工作委员会”等的不明组织和个人,假借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名义,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企业宣扬行骗言论,干扰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秩序。
按照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这些行骗者,主要是以中央会给予资金补助的方式行骗,如“能够帮助每个市县获得200亿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帮助每个特色小镇获得几十亿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等。经有关方面认真核实,这些所谓的资金补贴、补助言论,皆不属实,中央财政并没有设立类似的补贴资金。
国家发改委所以要发出这样的提示,说明行骗者已经在一些地方行骗,且得到了个别地方的“认可”和“相信”,并让行骗者从中获得了很多好处。不然,也不会引起管理层如此重视,不会专门发出提示,提醒地方政府不要受骗上当,更不要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事实也是,总结以往经验,每当国家推出一项重大举措、出台一些重大政策,就会有各类行骗者借用这些举措和政策的名义,大搞行骗活动。更重要的,这些行骗活动,还总能得逞,总有地方和企业等相信,从而给行骗者很大的行骗空间。尤其是涉及企业的行骗,更是容易得手。很显然,地方和企业在处理相关事宜过程中,是何等的草率与幼稚。
实际上,行骗者的手段并不高明,只是用了一个假单位、假公章,就堂而皇之地到地方和企业行骗了。如果地方和企业稍稍慎重一些,上网查一查这些行骗者的单位名称,再到相关单位核实一下,马上就能让他们的诈骗行为露出马脚。可是,就有这样的地方和企业,总觉得天上有馅饼掉,能够不劳而获,相信这是“真”的。殊不知,在宏观经济环境不佳、企业运行困难、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各项财政支出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国家层面怎么可能设置这么多的扶持基金、扶持项目、补贴资金。更重要的,自疫情发生以来,中央财政采取了资金直达企业和基层的措施,根本不可能通过一些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来处理,且中央已经对社会团体的设立等采取了严厉控制的措施,哪来这么多社会团体。
这也意味着,面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一些地方并没有真正重视,没有制定科学的建设规划,没有发展目标,更没有脚踏实地地去做,而寄希望于通过非正常行为,获得一些中央财政的补助,用中央财政的钱来建地方的项目,搞地方的政绩工程。显然,这是方向性错误、思维性错误、思路性错误。行骗者所以能够得逞,一般也是抓住了极少数地方工作不踏实、行为不端正的弱点,钻了地方工作不实、动机不纯的空子。
新型城镇化作为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需要扎扎实实地去推进,不能有任何弄虚作假和等待观望的想法。如果地方工作踏实,认识端正,就不可能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也不会有受骗上当。这也意味着,行骗者能够得逞,皆与地方思想不纯、行为不端有关,是典型的等靠要思想在作怪。
对借新型城镇化建设之名行骗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严惩不贷。只要借用这样的名义行骗者,不管有无行骗得逞,都要毫不犹豫地予以打击,追究行骗者的法律责任。对已经行骗得逞者,在追究行骗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如果损失较大,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说国家发改委没有必出警示前,一些地方受骗上当,还能用“不知情”来推责的话,现在,国家发改委已经做出提示了,如果再有地方出现被骗现象,就要严厉追责了。除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之名行骗之外,还要举一反三,对其他方面可能存在的行骗行为予以高度重视。特别是企业,更要擦亮眼睛,对来自于各个方面的资金补贴、补贴、减免税费、赞助等行为,都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如果没有把握,就一定要到有关方面了解情况,探明真实性,而不要轻易上当。
犯罪分子无孔不入,只有堵塞各种漏洞,才能避免受骗上当。有关方面也要加大对行骗者的打击力度,一旦有地方和企业报案,就要全力侦破,坚决不让行骗者阴谋得逞,确保地方和企业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