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刑峻法,保荐机构很难当好“看门人”

谭浩俊 2021-05-17 00:02

不严刑峻法,保荐机构很难当好“看门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获悉,为推动规范保荐机构履职尽责,保障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该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督促证监会强化监管职责,压实保荐机构“看门人”责任。

“看门人”未必地位很高,但岗位很重要。做不好,就会出大事。因此,凡重要领域、重要部门、重要单位,“看门人”一般都是责任心强的人,是对工作负责的人。那些工作吊儿郎当、麻痹大意、缺乏责任心者,是做不好“看门人”的,也是不能放到“看门人”岗位上的。

保荐机构作为企业上市等的“看门人”,承担着对企业、对市场、对投资者负责的共同责任,承担着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推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共同利益的责任。保荐机构的责任心如何,不仅关系到上市公司的利益,也关系到市场和投资者的利益,关系到上市公司能否健康运行、市场能否健康发展、投资者能否健康投资的问题。

很显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保荐机构并没有把自己当作“看门人”,而作为上市企业的“护家狗”了,眼里只有上市公司,只有自身利益,并通过与上市公司相勾结,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其中,相关工作人员则是违法乱纪的直接责任者。从近期证监会集中公布的海通证券、财信证券、华西证券、中山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因投行业务及从业人员违规被处罚的信息看,这些所谓的“看门人”,已经完全失去了“看门人”的资格,不仅失去了“看门人”资格,甚至成为了监守自盗者,成为内外勾结者,对发行人核查不认真、不充分、不负责,有的甚至帮着被服务对象出坏主意、想坏办法、干坏事。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也就成为必要了。

表面上,监管机构对相关保荐机构和保荐人进行了处理,但从近年来处理的效果来看,似乎并不明显。因为,罚款等处理方式,对早就赚得钵满盆满的机构和人员来说,实在是太轻的处罚了。要想让违规者真正对处罚有恐惧,对法制有敬畏,就必须严刑峻法,要让被处罚者有痛楚,让围观者有感触。如果处罚引不起违规者的痛感,这样的处罚,等于没有处罚。为什么“看门人”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甚至越禁越多,就与处罚不力、处罚不到位有着密切关系。

清华大学副校长、知名结构生物学家施一公曾公开表示,“清华大学70%~80%的高考状元都去了经管学院,连我最好的学生也告诉我,想去金融公司。大学根本的导向出了问题,我们不该用就业指标来考核大学。”为什么学生都喜欢去金融公司,当然也包括证券公司、包括各类为上市公司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原因就在于,这些单位收入高、影响力大。相反,搞基础研究很苦很累,也很难拿出有影响力的成果,收入水平也无法与金融公司相比。

按理,市场经济下,利益应当与风险相对应,利益越大,风险也越大。可是,我们的金融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等,却往往利益远大于风险,甚至可以说有利益、无风险。自然,进入的门槛也就很低很低。只要业务上有一定基础,胆量足够大,就很容易获得高额利益,包括各种违法违规利益。而在被查出后,也不要担心利益会受到很大影响。罚款、通报等,无论对机构还是个人,都不伤皮毛。自然,也就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金融、证券行业,也让越来越多没有责任心、只有利益心的人成为了“看门人”。

所以,面对保荐机构动辄违规保荐、动辄在“看门人”位置上失职,监管机构真的不能再以“罚酒三杯”的方式处理了。像海通证券之流,近年来不停地曝出违规方面的消息,可是,依然过得潇洒无比,依然可以获得巨额利益。自然,也就不会把法律当回事、不会把制度放在眼里,也不会对法律制度有任何敬畏之心。在他们心里,只要把监管机构关系搞好了,什么法律、什么制度,都是人执行的,完全可以置之不顾。

处罚过轻过松,机构和从业人员的风险极小,获得的利益却相当大,对大学生们来说,当然不愿去从事基础研究、从事制造业了,而要想方设法到金融、证券领域。相反,如果对违规问题从严处罚,一旦发生问题,就立即高额罚款并驱逐出行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对机构,只要连续发生三次同类错误,就立即停业整顿三年以上,再发生问题,勒令注销,看谁还敢置法律制度于不顾。大学生在选择金融、证券领域时,就会把风险作为重要考量,而不只看到利益,就会更多的选择其他领域,尤其是基础研究和制造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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