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的债务到底是如何形成的
华夏幸福的债务到底是如何形成的
4月16日,华夏幸福发布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债务形式的债务本息金额51.01亿元。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420.63亿元。目前该公司正在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涉及的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相关事宜。
420亿,未能如期偿还的债务。记住,这是未能如期偿还的债务,实际债务远不止这些。一家企业,就有高达420亿的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到目前为止,还有多少企业存在不能如期偿还的债务,或者没有了借新债还旧债的条件,就会出现债务违约现象。如果这样,就不能不认真反思一下整个金融环境的问题了。
420亿,如果用于小微企业,按照1000万一家,就能满足4200家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事实上,小微企业有几家能够获得金融机构1000万元的融资支持的,有个百万、几十万就相当不错了。也就是说,如果将违约的420亿全部用在小微企业身上,上万家企业得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上万家得益的小微企业,能够带来多少就业,带来多少经济增长,应当不难计算,也决不是华夏幸福能够相比的,更不可能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
关键是,银行也好,其他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债机构也罢,心里想的总是华夏幸福这样的大企业,而不会去考虑小微企业。名义上是小微企业风险大、运营成本高,实际上,与华夏幸福们比起来,真的风险更大吗?我就不相信,所有支持的小微企业,都能趴下,都会像华夏幸福一样出现严重违约。
最根本的问题,还是银行等具有融资能力的单位,没有把“心”放在小微企业身上,在他们的眼里,小微企业就是没爹没娘的“野孩子”。他们酷爱的,就是像华夏幸福这种被泡沫包装起来的大企业、大项目。于是,我们就要追问,华夏幸福的这些债务,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在给华夏幸福发放贷款等过程中,相关的金融机构,有没有认真履行过尽职调查职责,有没有出现企业用股权、资产反复抵押的现象,有没有把企业股权的价格无限放大进行贷款抵押的问题。
等等!不是债务出现风险了,违约问题越来越严重了,银行等融资机构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来维护自己权利了,而没有其他办法了。在债权出现风险时,维权当然是需要的,问责则更加重要。如果不能把融资的必要性弄清楚,把融资过程中有没有出现违规问题等弄清楚,不把工作责任落实好,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怎么维权都是一句空话。特别是银行,给小微企业贷款那么难,为什么给华夏幸福等就那么容易,甚至明显违规、明显存在欺骗现象、明显是重复抵押,也仍然给其贷款,真的只是支持大企业的因素吗?显然需要深入地调查与探究,不然,无法向投资者与其他企业,无法向广大居民交待。
金融机构等支持大企业、大项目是需要的,但是,一定要有底线,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经得起考验和追问。可以这样说,华夏幸福的债务问题,是经不起追问的,包括债券发放、债券融资,都是存在问题的。银行等为了一时的利益需要,不顾风险,疯狂地给华夏幸福发放贷款、提供融资,必须有人为此担责。不然,信贷政策要向实体经济领域倾斜,要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的要求,仍然可能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尤其需要提醒有关方面的是,对华夏幸福的债务违约问题,应当责任向前追究、向上追究,尤其对具体负责信贷资金支持的相关人员和领导,包括上级金融机构的领导,需要倒查原因、倒查责任、向上问责,而不能因为工作变动了、退休了、提拔了,就可以不予责任追究。否则,谁还会在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时认真负责呢?风险又如何防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