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重要且紧迫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重要且紧迫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作出批示,要求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效要继续巩固并深化,更好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在笔者看来,总书记和总理同时为一件事作出指示和批示,且要求很高、责任明确,足以说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严厉打击,就无法达到总书记和总理的要求,就意味着工作还没有到位,意味着管理上还存在漏洞。
须打防管控严密结合
事实也是,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互联网的普及率越来越高,熟悉和了解电信、网络业务的人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电信网络诈骗也呈不断上升趋势,受电信网络诈骗伤害的人也在不断增加。
而且,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隐蔽、越来越狡猾、越来越呈现高技术水准。因此,如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就成了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一个课题。如果再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让不法分子心存忌惮,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心理精神等都构成极大威胁,将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从公安部门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来看,不可谓不重视,力度也不可谓不大。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2.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1万名,止付冻结涉案资金2720余亿元,劝阻870万名群众免于被骗,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870余亿元。涉案人员36万名,涉案金额2700亿元,且不包括免于被骗的,充分说明犯罪分子是十分嚣张的,也是十分猖狂的。单纯依靠打击,也是远远不够的,且是十分被动的。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必须打防管控严密结合,以打促管、以控促防,把各类可能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扼杀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形成一个个的事实、发生一件件的案件。一旦形成案件,就必然会造成损失,会对受害者形成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只有做到亡羊补牢,才能避免继续出现问题。而亡羊补牢也决不能永远在亡羊、永远在补牢,而是亡一次羊、堵一个漏洞,直到把所有漏洞都堵上,最终形成有效的防控管机制。也只有这样,电信网络诈骗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很显然,要做到这一点,就不能总是依靠公安机关一家的力量,而必须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等的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打一场歼灭电信网络诈骗的人民战争。政府职能部门要真正做到各司其职,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确保“一亩三分地”丰收,而不是荒草连片。一旦“一亩三分地”出现问题,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境外诈骗的,要与其他国家、国际刑警组织等密切协调与配合,形成国际打击合力。
建立消费者赔偿制度
对于电信、网络企业、平台等来说,不能只管赚钱、只管拓展业务,更要注重电信网络安全,注重消费者信息保护,确保不发生消费者信息泄漏问题。这其中,尤其要防止出现“内鬼”,防止内外勾结。一经发现,要迅速移交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严厉惩罚。如果因为企业、平台等在管理上出现问题,造成消费者信息泄漏的,要追究企业、平台的法律责任。
因此,笔者建议有关方面应当建立消费者赔偿制度,凡是因为企业、平台等泄漏了消费者信息,造成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企业和平台的赔偿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上诈骗分子的当,不要贪图一时的利益,不要随便接听陌生电话、给陌生人回信息、向陌生人汇款等。如果觉得情况可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虽然不法分子越来越狡猾,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隐蔽,且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但是只要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和平台担负起责任,还是能够将电信网络诈骗严格管控好的,能够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尤其是发生电信诈骗案件后,对不法分子的惩罚上,一切从严,并依据实际,由最高法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更为严厉的刑责追究制度,是会产生更好的打击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