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同责”保障粮食安全应成常态

谭浩俊 2021-04-05 10:03

“党政同责”保障粮食安全应成常态

4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十四五”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情况发布会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司长、新闻发言人秦玉云表示,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把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贯彻到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省长抓“米袋子”、市长抓“菜篮子”,是这些年来一直坚持的一条原则,也是确保粮食安全、餐桌安全、消费安全的重要保障。特别是“米袋子”,事关国家稳定与安全,事关每一位居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必须一着不让、坚定不移地抓下去。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内涵,也要进一步扩大,将行政首长责任制转向“党政同责”。一旦哪个地区出现粮食安全问题、粮食安全风险,就要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真正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到实处、落实到党政主要负责人身上。

事实也是,经过疫情的考验,粮食安全问题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进入了一个新的认识阶段。因为,由于粮食连年丰收,粮食产量也不断提高。因此,有些地方开始放松了对耕地的保护、放松了粮食的生产和供应、放松了对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视,甚至一些地方出现了耕地抛荒、耕地被盲目占用、耕地土质下降等问题。显然,这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严重失职的。

经历了疫情的考验之后,在如何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又有了新的经验,也发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经验需要进一步总结和推广,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厘清和解决。特别是耕地保护,必须做到坚决不出现任何问题。尤其要强调的是,耕地保护不只是不能突破18亿亩耕地红线,还保护耕地质量和确保种植水平的提升。如果只是18亿亩的耕地红线没突破,耕地的质量下降,种植面积不保证,抛荒现象严重,同样是对耕地的破坏,是对粮食安全问题的损害。

有关方面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上升到“党政同责”的高度,是非常需要的,也是符合粮食安全工作实际的,必须加快制定具体的办法与措施,制定有关的考核评价手段,制定奖惩办法。尤其是惩罚措施,必须明确而细致,规范而严格。只要哪里出现问题,就把责任跟进到哪里,就严格依法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只要责任落实到位,粮食安全是有保障的。

在落实“党政同责”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粮食安全的立法工作,从制度上、法律上给予粮食安全更大的保障、更多的约束。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快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工作,制定出台《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宣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支持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说,目标是非常明确的,相关的法律制度也是符合中国粮食安全要求的,是确保粮食安全不受影响的制度和法律保障。需要做的,就是加快立法进程,并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确保粮食安全法律制度不脱离实际。尤其是责任的明确和落实,应当在法律制度中十分明确地予以表述。包括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减少损失、合理流通、规范运输、布局规划、应急预案等,也要在法律制度中予以明确。

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外部环境的日益复杂,也会传导到粮食的供应上来,会给粮食安全问题增加难度。毕竟,我国也从国外进口大量粮食,需要做好各种风险防范工作,需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只有自己把工作做好,把可能存在的风险化解掉,即便国际风云再怎么变幻,也能从容以对,能够以不变应万变。特别是那些想用粮食来卡中国脖子、遏制中国发展的国家,才不能阴谋得逞。

构建新发展格局,当然也包括粮食的生产与供应、粮食的加工与流通、粮食的节约与使用。如果每个人都能充分认识到粮食安全的重要,除不断地扩大粮食种植规模、提高粮食产量、满足市场需求外,如果能够在节约方面做得更好些,对确保粮食安全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可以不为粮食安全担忧,但一定要有紧迫感、危机感,要警钟长鸣,时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粮食安全问题,才不会因为粮食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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