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
持续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方案从行政、综合、监管、重点、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这也是近年来出台的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最为具体,也最为明确的一项政策,充分说明在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已经逐步形成共识,从而为下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事实也是,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的不只是某项发明、某项技术、某件商品、某个商标被侵权、被仿冒、被侵犯的问题,而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问题。它反映的,也不只是侵权者的法制观念问题,也反映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法制环境问题,反映了全社会是否都对知识产权保护有共同的认识。要知道,只要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形成共识,要想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难度就会相当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必须像对待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那么,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就能真正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将知识产权与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把保护知识产权上升到保护创新的高度,毫无疑问,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最高要求,也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鲜明导向。保护知识产权,必须放到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形成强有力的保护氛围,切实解决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应当说,近年来,在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也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予以了严厉打击和惩罚。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保护知识产权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氛围,尤其在政府层面,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误区,譬如会不会影响地区发展,会不会影响就业等。因此,在工作中就会缩手缩脚,就不敢真正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予以最严厉的打击,导致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领域和地方还比较严重,甚至存在一些地区利益保护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首先从认识上下功夫,提高各级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从而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尤其不能存在地区保护行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产生阻力。否则,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是市场主体,既包括拥有知识产权的市场主体,也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的市场主体,如何发挥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对知识产权保护十分重要。一方面,拥有知识产权的市场主体,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因为,市场主体很多,单纯依靠相关职能部门是无法面面俱到的,必须依赖市场主体提供相关的信息和依据,从而形成更加有力的打击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另一方面,侵犯知识产权的市场主体,要深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一旦被查出,就有可能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因此,应当增强法制意识,不要侵犯其他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即便需要使用其他市场主体的技术、专利、商标等,也要依法获取,依法支付相关费用,而不是侵犯他人权利。
对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是保护知识产权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长期以来各项工作的经验总结。要知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就像弹簧一样,你用力,它就缩下去,你一松,它就立即弹出来。只要持续不断地打击和整治,它的张力就会越来越小,最终完全失去张力,从而出现非常平稳的现象。因此,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尤其是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要不惜一切代价予以整治,让侵犯知识产权者无处藏身,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决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项要求,是树立新发展理念必须具有的意识,是推动创新型国家必须达到的目的。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那么,保护知识产权就显得更为重要而紧迫。如果不能对知识产权实施有效保护,就会对知识产权从引进向创造、从数量向高质量转变产生障碍。显然,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保护知识产权,必须放到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必须持续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