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格局如何变化?近70城出台涉房政策,海南实行现房销售
【原创】楼市格局如何变化?近70城出台涉房政策,海南实行现房销售
3月7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对在该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并规定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海南不仅限购升级,并且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这也是继河南驻马店率先降首付被河南省政府约谈、广州公寓限购松绑政策“一日游”后,在疫情期间收紧房地产调控的省份。
就在几天前,河南驻马店市等地发布鼓励公积金购房的政策。驻马店市将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随即被河南省政府约谈。
事实上可以看到,海南房地产新政,立足于“房住不炒”,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政策,不对房地产过度依赖。据央广网报道,机构统计显示,2月以来,近70个城市发布了涉及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有的城市政策发布后进行了“打补丁”,有的政策发布后“一日游”紧急撤回。
目前看来,多个城市涉及房地产的相关政策,提出了许多关心帮助开发企业的措施,主要原因是应对疫情给房地产市场和开发企业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帮助开发企业化解资金链紧绷可能引发的风险。相关政策并不针对开发企业,而是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居民情绪。同时要看到,虽然各地政策不尽相同,但只要仔细分析就不难发现,这些政策变化不大,力度平和。可以看出,“房住不炒”的基调不变。
这更多可以理解为因城施策和强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结果。也就是说,在房地产问题上,地方政府可以采取不同的政策,出台不同的措施,采用不同的手段,使用不同的方法,但是,稳定市场和房价的责任不能丢。
事实也进一步证明,中央把“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要求、分类调控目标、城市政府责任紧紧联系在一起,也就真正做到可以张弛有度、有张有弛、张弛结合。只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只要地方政府接得住责任,楼市调控政策可以有弹性。但相反,如果出现了问题,地方政府也必须承担责任。
3月3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召开的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楼市调控进行到今天,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房价也趋于平稳,容许一些城市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对政策进行适度探索——帮助楼市从目前的行政调控、政策调控转向制度调节、长效管理。但同时,地方政府制定政策,也应对市场反应做出科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