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如何因城施策,值得探索
【原创】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如何因城施策,值得探索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近日,河南驻马店市、广西南宁市相继发布鼓励公积金购房的政策。驻马店市更是将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引发关注。不少人疑惑,这是否有违“房住不炒”的楼市政策?
对此,相关专家认为,中央已经把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作为一个方针。各地楼市总是有高有低,特别是这次疫情,对整个楼市影响比较大。那么,各地楼市据此做设计调整,谈不上不符合“房住不炒”,地方政府的责任就是保持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应该说,专家的观点还是基本符合当前楼市的实际情况的,也是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房住不炒”,只是一个基本定位。不管政策怎么调整,只要控制住“炒”字,不让房价出现大起大落,特别是持续上涨,调控就算到位,“房住不炒”定位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至于各地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手段,制定什么样的政策,就应当由各地自主决定,而不是“一刀切”。如果强调政策完全统一,就违背了因城施策要求,城市政府也就无法承担房价波动的全部责任。
也正因为如此,面对疫情对楼市产生的影响,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稳定楼市、稳定企业、稳定房价政策,也是可以的,是符合楼市调控基本格调的,并不是只要一涉及到政策调整、尤其是首套房、二套房政策等的调整,就是放松楼市调控,就是与“房住不炒”的定位相矛盾。如果这样,楼市调控政策本身就存在矛盾了。因为,中央在提出“房住不炒”定位时,也提出了因城施策要求,并通过因城施策,强化城市政府的责任。既然政策上允许城市政府因城施策,城市政府当然可以制定不同的政策了。包括公积金政策、首付政策、限购限售政策等方面的政策,也都可以调整,可以优化,甚至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取消或进一步强化楼市调控。
反过来,如果因为政策调整,出现了房价快速上涨等方面的问题,城市政府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方面也可以对城市政府采用约谈等方式,对城市政府提出警告,甚至处分。因此,在楼市政策问题上,城市政府是会相当谨慎的,不会因为一时需要,去轻易放松楼市调控,去改变和影响目前的楼市格局。
很显然,此次疫情,也给了城市政府一次探索楼市调控新路的机会。也就是说,在疫情影响下,城市政府到底是被动教条地按照“房住不炒”定位去做,还是依据本地实际,主动灵活地去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从总体上讲,在疫情没有发生前的几年内,城市政府大多是比较被动教条地进行楼市调控,即便个别地区想试探着对政策做些调整,也在强大的外部压力下,很快地收回政策,出现朝令夕改的现象。
实际上,楼市调控进行到今天,在房地产市场已经总体稳定,房价也趋于平稳的情况下,应当有更多的城市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对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与优化了,可以对楼市调控按照长效管理的要求做出保留还是取消、放松还是收紧的改变,而非“一刀切”,都按照一个标准执行。如果这样,楼市调控就很难有一个相对完整与科学的机制,很难步入到长效管理轨道。只有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对政策做出调整与优化,不断地消除政策调整对居民心理的影响,楼市才能从目前的行政调控、政策调控转向制度调节、长效管理。
正是因为楼市调控带来了开发商(也包括炒房者)与购房者之间的利益博弈,又在两者的利益博弈中维持楼市调控的基本稳定格局,继而使楼市调控变成了开发商与购房者进行利益博弈的筹码,紧一紧,对购房者有利。松一松,对开发商有利。调控就在两者的你来我往中不停摆动,从而使购房者始终处于心理紧张的状态,开发商则心理素质更高一点。如此格局,又怎么可能步入到长效管理轨道。
只有让城市政府按照因城施策的要求,对调控政策进行调整,才能知道开发商和购房者到底能够承受多大的政策调整压力,需要怎样调整才能让楼市调控步入长效管理轨道。所以,可以借疫情更多地发挥城市政府在楼市调控方面的作用,给城市政府更多的调控自主权。即便出现房价上涨现象,也把稳定的责任交给城市政府。那么,就算出现一些波动,也能够在政策的调整与优化中趋于平稳,并推动其他地区一起走出目前的调控方式,制定出更适合地方实际的调控政策和管理措施,并逐步从调控走向管理,真正把责任交给城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