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劳动者,尊重休息权

谭浩俊 2023-05-02 08:02

五一国际劳动节,是为了纪念全世界工人阶级为了争取自己的权利,用一次次罢工、一次次斗争,反抗资本家压迫,最终取得斗争的胜利,并由恩格斯于1889年7月在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宣布后正式确定的。

也就是说,从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内涵来看,既是向劳动者致敬,也是向劳动权、休息权致意,是为了更好地尊重休息权。五一国际劳动节,是劳动者的节日,是劳动者争取权利、维护尊严的节日。每当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的时候,无论是资方还是劳方,都要好好审视一下,有没有侵犯劳动者权利的问题存在,有没有真正把劳动者当作主人的文化生态。

目前,全世界有80多个国家把五一作为劳动者节日,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时,举行各种各样的庆祝活动、表彰活动、福利发放活动,以体现对劳动者的尊重、对劳动的尊重、对劳动者权利的尊重。

新中国成立之后,于1949年12月就将5月1日确定为法定的劳动节。不仅全国放假一天,而且会举行丰富多彩的活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1989年后,国务院基本上每5年就表彰一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此外,中华全国工会还从1985年起,给优秀员工颁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充分肯定广大工人阶级在各自岗位取得的优异成绩,充分展示广大工人阶级的良好精神风貌。

无论是放假还是表彰,无论是举办各种纪念活动还是慰问老工人、老劳模、老先进,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者权利。因此,每当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的时候,就更要反思一下这方面是否还存在问题,是否还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是否应当进一步提升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劳动者权利含金量。

而从近年来的执行情况看,在劳动者权利尊重方面,并没有做到很完美,没有严格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执行,一些地方和企业,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损害劳动者权利、剥夺劳动者休息权的现象,以至于有些劳动者因为过于劳累,猝死在工作岗位、累倒在下班路上,或该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权得不到落实,该给予劳动者的报酬不能到位,该由单位履行的责任没有履行等。如近日媒体报道的24岁女工刘超男死于工厂宿舍床上事件,就是非常典型的劳动者休息权问题。刘超男的工资条显示,3月份,她工作时长达到了323个小时,平均每天10个小时以上,而且都是从傍晚7点半开始,工作到次日早上7点半。如此高强度的工作,再强壮的身体也无法承受。而面对刘超男的猝死,劳务派遣方的回应是,企业执行的是计件制。计件制也不代表可以轻视和忽视劳动者的休息权。

而在今年2月份,一则浙江宁波一中通分拣中心工作的60岁老人于凌晨猝死岗位的消息,也沉重地击打着公众的心。这名60岁的老人,凌晨还在分拣中心工作,从自身角度来讲,是为了挣钱,而从企业来看,将如此沉重的工作交由一位60岁老人来承担,显然是不太合适的,是有违劳动法的。劳动,不只是用来挣钱的,也是用来享受生活的。过于沉重的劳动,会让劳动的价值下降,会让劳动者成为劳动的奴隶,自然,也就谈不上劳动者权利。

就像刘超男一样,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且不停地运转,没有一刻休息的时候,就是机器,也会很快损坏。如此,劳动者的休息权在哪里?尊重劳动者和尊重劳动者权利的落脚点在哪里呢?

而在有些企业,每逢节假日,劳动者想不加班,往往难度也很大,甚至有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更重要的是,一些单位在要求劳动者在节假日加班的同时,还不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法定报酬,而是用假期置换方式来节约开支。显然,就更是严重侵犯劳动者权利了。

眼下,对员工应当享受的带薪休假制度,可以说是落实效率最低的一项权利。很多单位用比较低的报酬替代了带薪休假制度,或压根就不给予员工这方面的权利。而在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员工也没有抗争的能力和条件,只能忍气吞声、默默承受。如此,有关方面又将如何去维护员工的此项权利呢?员工的休息权应当如何才能得到充分体现呢?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的时候,我们要向那些仍然战斗在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致敬,向为了他人的幸福而默默工作的劳动者说一声“谢谢”。但是,我们更要做到,尊重劳动者的休息权,更要向休息权致意,希望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应有的休息权,并在休息中养精蓄锐,更好地投入到劳动之中,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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