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民营企业家服下法治“定心丸”
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宪法法律规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民营经济能不能更好更快发展、如何发展、向哪个方向发展,取决于民营企业家的态度,取决于民营企业家对发展环境的认可。如果民营企业家有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民营经济就一定能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为经济发展、居民就业、社会进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是在不断改善的。特别是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性后,民营经济发展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投资信心都有了明显增强。虽然三年疫情的冲击和影响,以及外部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也对民营经济发展构成了比较大的冲击和影响,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很大。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很多都生存得十分艰难。但是,从民营企业家层面来看,多数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状态,信心未减、决心没变,一些民营企业家宁可变卖家当、向亲戚朋友借钱,也要把企业保住、把员工留住,展现了中国民营企业家良好的职业风采和敬业精神。
这也从一个侧面向外界传递信号,民营企业家们已经做好了再出发准备,立下了新的发展誓言,就看如何才能给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给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更大的空间了。民营企业家的决心和信心,必须有良好的发展环境相伴,与良好的服务环境为伍,要能够激发激活民营企业家的创新创业勇气和魄力,让他们大胆地闯、勇敢地试、积极地探索和探寻,即便失败,也要让他们像英雄般受到爱戴和拥护。
就眼下来看,单就政策环境、服务环境等来看,总体还是比较好的,是有利于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的,是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但是,就法治环境而言,可能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从刚性角度给民营企业家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因为,对民营企业来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民营企业家来说,法治则是最可靠、最放心、最有效的“定心丸”。任何情况下,只要依法办事,环境就一定会越来越好。
事实也是,从宪法有关民营经济的三次修改来看,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也是逐步深化的,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是在不断改善的。首次修改是从“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转变,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认识转变,也是一次对民营经济地位的再认识;第二次修改是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转变,这是一次根本性的转变,也是一次经济地位的重新确定,给了民营经济“主人”的地位;第三次修改是从“引导、监督和管理”到“鼓励、支持和引导”的转变,深化了民营经济的“主人”地位,为“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也就是说,从宪法的角度,已经为民营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关键就看,如何在执行宪法、落实宪法赋予民营经济的权利等方面不打折扣。尤其是在如何保障民营企业权利、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不再出现违法现象。譬如民营企业的产权、民营企业家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这其中,契约精神是让民营企业家服下法治“定心丸”最为重要的方面。包括给予民营企业的政策能否持续有效、能否在法治范围内让民营企业承担权利义务、在民营企业遭受利益伤害和财产侵犯时法律能否及时出手、能否给予民营企业家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等,如果一切都能严格依法办事,都能遵守契约精神,那么,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就能不断增强。
当然,对民营企业家来说,也要有强烈的法治意识,有良好的法治精神,能够依法合规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公共服务意识、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做一位真正有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国敬业精神的中国企业家,服务经济、回报社会、感恩国家、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