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恶”要惩、“毒瘤”要除,投资者利益更要保护
4月21日晚,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紫晶)、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泽达)双双发布多份公告,表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两家公司均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条款、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这也是科创板开板3年多来,首批退市的企业。能够成为首批因为严重违规而退市的企业,*ST紫晶和*ST泽达作何感想呢?欺诈上市带来的愉悦还剩多少呢?有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以及给科创板带来的不利影响呢?要知道,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都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会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因此,必须采取极其严厉的手段,快速、及时地铲除这样的“毒瘤”,不给市场留下任何隐患。
也许,对*ST紫晶与*ST泽达来说,按照他们的实际状况,可能还不具备上市的条件。但是,为了尽快从资本市场获取利益,让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现利益最大化,也可能是为了应对资本“对赌”等方面需要,就想抱着侥幸心理,通过造假方式,到科创板滥竽充数,最终做出造假行为。
按照证监会通报的情况,*ST紫晶在2019年4月向科创板递交的招股书中,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仅2019年就虚增利润1.45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4.55%。俗话说,撒一个谎之后,就要用无数个谎去圆前面的谎,且越圆越难、越圆越不像、越圆越接近暴露。*ST紫晶就是如此,2019年上市时撒的谎,到了2020年,如果不继续撒谎,不继续造假,就会立刻暴露。于是,又虚增利润1.69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也达到了150.21%。很显然,谎撒到这种程度,暴露已是早晚的事了。成为科创板首批因为造假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之一,也就不足为奇了。
*ST泽达与*ST紫晶相似,面对上市条件不够的问题,不是怎样去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而是在招股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上市后,*ST泽达继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如果上市时的造假行为,只是想瞒天过海,达到上市目的话,上市以后的一切造假行为,则是在为此前的造假行为买单,在圆此前造假之谎。只是,再有造假能耐的公司,也无法把此前造假之谎圆好、圆到完全没有痕迹。
而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单靠企业自身是很难得逞的,而必须得到保荐机构、中介机构、承销人等的共同“配合”,是真正的“窝案”。自然,所有参加造假者,都构成了“首恶”,都需要为造假付出代价、承担责任。因此,在做出让两家公司强制退市决定的同时,相关的处罚、赔偿工作也会同步启动。特别是赔偿,会成为此起退市事件最受关注的方面。能不能把投资者赔偿工作做成股市的范例,也会成为舆论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事实也是,单就对造假行为的处罚来看,管理层已经有非常丰富的经验,类似事件被处罚的上市公司也已经很多,且处罚的标准越来越严,处罚的力度越来越大,处罚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对*ST紫晶和*ST泽达的处罚,只会比以往处罚得更加到位。但是,对投资者赔偿工作能够做到什么程度,还需要关注,且需要重点关注。
据悉,*ST紫晶已对赔偿做了初步安排,一旦最终被认定为上市造假,就将由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出资10亿元用于投资者赔偿。*ST泽达尚没有公布赔偿计划,但是,上海金融法院已收到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ST泽达、东兴证券等多方机构。也就是说,不管公司是否主动提出赔偿计划,赔偿是跑不了的,投资者也不会放过公司和中介机构等。
这也意味着,此次两家公司被强制退市,最大的看点将是投资者赔偿。科创板不仅开创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注册制先例,也可能在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赔偿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为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投资者利益保护创造良好的条件。“首恶”要惩,“毒瘤”要除,投资者利益更要保护。在处罚已经非常严格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把投资者赔偿工作抓好,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的警示效果才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