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不是“自由体”,而是“自律体”

谭浩俊 2023-03-15 08:03

3月10日下午,中央网信办组织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会议要求,着力解决“自媒体”信息内容失真、运营行为失度等深层次问题,维护网上信息内容传播良好秩序。

自媒体是伴随着互联网的诞生而诞生的,是普通大众通过网络等途径向外发布他们本身的事实和新闻的传播方式。自媒体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真实性。也就是说,在自媒体上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特别是问题类信息,必须有正确、可靠的线索来源,而不是道听途说,更不是胡编滥造。除真实性外,还必须健康、向上,崇尚社会正义,宣传社会道德,传递正能量,而不是为了吸引眼球、吸收流量,专门发布容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负能量信息。

这也意味着,自媒体不是可以随意放纵的“自由体”,不是每个人想怎么发布信息就怎么发布信息,想发泄就发泄,想诬陷他人就诬陷他人,想宣泄不满就宣泄不满的。任何人发布信息,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都要为可能出现的后果承担责任。自媒体必须是“自律体”,是所有人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时都必须具有自律意识、自律行为的“自律体”。

事实也是,互联网不同于一般媒体和媒介,从投稿到发布,需要经过道道程序,如果是负能量信息、虚假信息,就会在审核过程中剔除,一般不会出现在媒体和媒介上。互联网不一样,只要当事人注册了账号,就能自由地发布信息,就会很快地传播出去。如果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健康、积极,自然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是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信息、不健康的信息,甚至带有不良企图的信息,一经发布,就会产生极坏的负面影响。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确保自媒体人能够自律、自警,就显得极其重要而紧迫。

而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确实有些自媒体人的自律意识是不强的,自由散漫、随心所欲,为了吸引眼球和吸收流量,为了个人利益,完全置自媒体的公信力于不顾,置个人的形象于不顾,置互联网的公共性、公益性于不顾,什么吸引眼球发什么,什么能够赚取流量发什么,结果,出现了许多不健康、不真实的内容。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重大事件、灾难事件方面,有些自媒体人也以断章取义、罔顾事实、移花接木的方式,扭曲事件真相,扩大负面影响,煽动情绪对立,造成了极其不好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整治,确保网络空间风清气正,确保自媒体人能够自律自警。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自媒体面广量大,且分布于各种不同网络平台,有些平台在管理方面也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技术,加上平台本身也在追求流量和关注度。因此,面对自媒体出现的问题,只要不是明显违法违规、违反社会公德和正义的,平台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而增加了自媒体的监管难度。如何才能把自媒体监管好,让自媒体人能够真正自律自警,需要多管齐下、从严监管。

首先要强化注册实名制。任何人注册自媒体,都必须是实名制。即便使用别人的身份证注册自媒体,也要与被使用者的责任挂起钩来,让更多的人都能加入到抵制低俗、恶劣、不规范、不合法的自媒体行动之中,让不自律、不自警、过度自由的自媒体没有生存空间、没有注册平台。

其二要强化平台的责任。平台是自媒体能否规范注册、规范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平台不只是给网民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也要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能,承担对负面信息、不合法行为、违规自媒体的处理责任。如果平台做不好这方面的工作,就要停业整顿。

第三要强化网民的监督作用。网民既可能是不真实、不可靠、不健康、不合法信息的发布者,也是这类信息的监督者。因此,要强化网民的监督作用,让网民更多地站出来揭露、举报、投诉存在问题的信息,从而更好地规范网络信息发布者的行为,也可以规范平台的管理行为。

第四要强化处罚效率。对自媒体人发布的有害、有毒、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罚。特别是产生不良社会效果的信息,要对自媒体人实施禁入等方面的处罚。如果其他人给受到禁入处理者提供方便,也要一并处罚,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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