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让中介机构当好资本市场“看门人”

谭浩俊 2023-03-03 08:04

2月24日,针对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证监会陆续公布了回应内容。其中,有不少涉及信用评级、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方面的内容,如评级机构展业过程中评级虚高、上市公司审计是否需要推行强制轮换制度,以及资产评估机构是否要分类监管等,证监会都予以回复,力图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在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不只是利益主体,亦即通过提供服务获得报酬,更是责任主体,需要承担市场“看门人”责任。如果只享受利益,不承担责任,就要让其付出代价,甚至逐出市场,让其永远无法享受资本市场发展的红利。

事实也是,为什么在企业上市、企业运行、为投资者服务、为监管出力等方面,需要有中介机构,需要中介机构提供评估、评级、审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就是想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投资者、服务监管机构,从而让市场更加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从而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制、服务体系。

然而,从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都能自觉履行好职责,承担好责任的,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说到底,就是针对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是监管部门必须对中介机构进一步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否则,中介机构就很难当好“看门人”,很难履行好“看门人”责任,很难为资本市场提供良好的服务。

从上市公司审计情况来看,虽然多数中介机构能够认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帮助上市公司完善信息披露、尤其是财务数据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信息、财务数据,以便于投资者根据所披露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投资决策,但是,也不时出现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甚至财务造假现象。有些还造假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企业欺诈上市。很显然,对这些企业出现的问题,中介机构是需要承担很大责任的,是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的。

代表、委员建议对审计机构实行强制轮换,是一项好的建议。考虑到强制轮换涉及面广、影响大,在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制度还不是十分完善,条件也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推行,也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与审计机构服务时限没有直接关系,而与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关。因此,建议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强化对审计机构行为的监管,对因为审计机构失职、渎职、履职不到位,甚至勾结违法的,从严处罚。一旦年度出现违法事件的,提出警告,并对其以后年度新增服务企业数做出限制;有2次违法事件,包括历年审计存在问题到当年爆发的,勒令该机构整体停止执业一年,超过5次的,停止执业三年,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按规定处以罚款。第二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行强制轮换制度,明确最长服务时限。

从资产评估来看,由于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并购、股权投资等方面的业务越来越多,评估业务也越来越大,如果评估机构的行为不规范,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特别是资产评估结果虚高现象,不仅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造成企业经营难度加大,盈利能力下降,还会出现股价大起大落现象,给投资者带来严重伤害。譬如前些年的影视公司收购,就曾出现大量商誉价值评估过高,过度溢价收购现象,最终导致上市公司出现严重亏损,股价大跌,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因此,规范中介机构监管办法,强化分层监管制度,有效提升评估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做评估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

从评级情况来看,评级机构被利益绑架现象是比较多的,为了多抢业务,可以脱离评级的基本标准和原则,按照企业需要的等级评级,从而让一些完全不符合信用等级的企业获得高等级评级,继而获得融资等方面的权利,给市场稳定、风险防范、投资者利益留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如何让评级机构对法律有敬畏、对信用有敬畏、对市场和投资者有敬畏,是监管机构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其中,能否把因为评级出现问题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赔偿与评级机构挂钩,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也是最有效的处罚手段。

当好“看门人”,是中介机构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当不好“看门人”,那就依法逐出市场。资本市场不缺“看门人”,但缺真正有责任心、有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的“看门人”。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利益共享,损失共担,是提高“看门人”整体素质极其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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