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好处费”收生虫米的蛀虫,真的会后悔吗
“这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后悔也没用。”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粮食购销公司原副经理兼城区粮站原负责人泽拥在镜头前哭诉。作为一名粮站负责人,从2014年到2021年,泽拥为他人在粮食售卖方面谋取利益,收受钱款共计74.25万元。后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与动辄几千万、上亿元、数亿元的大贪相比,这名粮站负责人70多万元的受贿款,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但是,案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那就是泽拥为了“好处费”,除了在大米中夹杂陈米之外,还将已经生虫的大米也收进粮库,这就不是仅仅用受贿案就能说明问题了。要知道,粮库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别说收购时将不合格的粮食收进粮库,就是库存时间长了,也要调库更新,避免存放时间太长变成陈化粮,给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影响。
而泽拥为了一己之利,将生虫的大米收进粮库,不仅不能食用,还会对其他大米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要知道,虫米是会不断蔓延与扩散的。如果将已经生虫的大米放进没有生虫的大米之中,虫害就会迅速扩大,并蔓延到整个仓库,其损失可能就不会是一点半点。很显然,泽拥这位粮站负责人,心已经被“好处费”蛀了,变成了真正的蛀虫。
近年来,有关粮食安全的问题,一直为各方所关注。特别是疫情发生后,一些国家加大了粮食出口的管制力度,导致国际市场粮食出现了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现象。从国内来说,虽然连续多年粮食丰收,粮食生产能力和供应水平大大提升。但是,作为一个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比其他国家更为重要,除了要确保粮食生产不出问题、耕地不被大量占用、粮食产量能够年年提升之外,如何做到颗粒归仓、质量可靠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如果粮站收购的粮食,从收购之日起,就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品质问题,那粮食安全就很难保证,就有可能在出现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突发事件时,出现粮食供应紧张问题,甚至会被其他国家“卡脖子”。
也正因为如此,国家对粮食安全问题一直十分重视,对粮食收购等都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保障措施、补贴手段,确保粮库都能保质保量地完成粮食收购任务,为粮食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没有想到的是,这些粮库蛀虫,竟然为了所谓的“好处费”,将不合格的粮食、低质量稻谷、生虫大米收到粮库,其心可诛。如果不严厉惩罚,怎么向广大居民交待。
根据公众号“廉洁四川”《“案”理说》栏目披露,面对镜头,泽拥曾说,“如果让我重新过一次的话,我想自由的过,哪怕只有白开水我都愿意。”显然,这样的表白,是十分苍白的。如果真的有悔过之心,想重新做人,就无颜用这样的方式表白。因为,作为粮站负责人,更应懂得粮食收购的重要性,更应知道什么样的粮食才能收、什么样的粮食决不能收。可是,照样这样去做,就为了自己的那点小利益。显然是心被蛀了,已经无心可言,也就不会考虑其他方面,而只会想着自己了。
所以,对泽拥这样的腐败分子来说,听其言是没有多大意思的,关键要看其行,看其在监狱期间的行为变化,看其出狱后能否戴罪立功。否则,说得再好听,也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