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龄化时代,建一些“国营食堂”未尝不可
近几天来,舆论和公众对于“国营食堂”的讨论和猜测,成了一个比较热点的话题,甚至有网友惊呼:要回到吃大锅饭的年代了吗?去食堂需要粮票吗?会替代现在的市场化餐馆和饭店吗?
显然,这些议论都是大惊小怪。我们要问的是,既然是市场经济,既然是市场化,既然都是市场主体,为什么就只能有民营餐馆和饭店,而不能有“国营食堂”呢?难道“国营食堂”不是市场的组成部分吗?如果“国营食堂”对居民的服务更好,也是完全可以的,是可以推广的。
实际上,“国营食堂”退出市场,并不是“国营食堂”不应该出现在市场,而是“国营食堂”不适应市场需要,其运行机制无法与市场化的民营餐馆、饭店等竞争。当餐饮市场主要由民营企业主宰,而民营企业的问题也在不断暴露的情况下,如果“国营食堂”能够在体制机制方面做根本性的调整,在服务和效率方面有效提升,谁能保证“国营食堂”不会在餐饮市场再度现身、再现辉煌、再次发挥积极作用呢?特别在进入老龄化阶段以后,更需要“国营食堂”等具有半公益化特点的市场主体出现,以弥补完全私有化餐饮企业公益化程度偏低的不足。
事实也是,现今的城市发展,已经不再是过去散而乱的状态,而进入到布局合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网络化新格局。特别是新建小区,各方面的设施都比较配套、完善,如果能够在餐饮方面,引入“国营食堂”这样的概念,让更多老年人能够在“国营食堂”中享受美味,从而可以有效减轻子女的负担,让子女们可以更加安心地工作,岂不是一举多得,为什么要排斥“国营食堂”呢?更重要的是,“国营食堂”的诞生,还能起到“鲶鱼效应”,让其他所有制的餐饮企业也能适应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转变经营理念,增强公益意识,从而形成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良好局面。
虽然按照媒体的调查,最近几天出现的“国营食堂”话题,与流传的两份文件有关。一份是住建部和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提到:试点社区为“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并要求各市选取3个-5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自2022年10月开始,为期2年。文件中提到了“食堂”二字,就被外界认为“国营食堂”要重新兴起了。
一份是河北省卫健委等单位发布的《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河北省“2022年各市至少要建设50家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到2025年达到每市建设不少于500家,全省不少于5000家的目标”。明确把建设“食堂”写入文件之中,但并未标明是“国营食堂”还是其他性质的“食堂”。
但是,“细心”的人把这两份文件紧紧联系到一起,也就有了“国营食堂”要回归的议论了,且想象力十分丰富与活跃,甚至把现在要建的“食堂”与过去那种需要粮票的“国营大食堂”联系起来。显然,想象力有点过于丰富了,也没有真正了解“国营食堂”的含义和服务范围和目的。
我们要说的是,进入老龄化时代,各项服务都需要完善,特别是餐饮服务,应当把重心更多地下沉到社区。因为,除了建设各类养老机构、让更多老年人进入养老院之外,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仍然会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会在子女身边生活,会在居民小区生活,会对餐饮服务等需求越来越大。而子女们由于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到照顾老人方面,特别是饮食,会成为许多家庭的一道难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在每个小区建几家“国营食堂”,给老年人提供健康的饮食服务,应当是一件非常好的事,为什么要对“国营食堂”的出现感到恐惧呢?如果真的有恐惧心理,只能说对“国营食堂”不了解,或者对其他所有制餐饮企业太信任。在完全市场化的今天,无论是其他所有制餐饮企业,还是“国营食堂”,都有资格通过市场竞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如此,就没有任何理由反对“国营食堂”的出现。相反,应当积极支持“国营食堂”诞生,给市场更多的竞争元素,最终达到更好服务广大居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