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个人违法行为真的与上市公司无关?
9月26日,东田微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小波的家属通知,张小波因涉嫌犯罪被浙江省台州市公安机关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9月27日晚间,东田微公司又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张小波是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公司还披露,经初步了解,张小波所涉事项系其个人案件,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无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绕了一大圈,就是为了最后的结论,张小波的行为,与公司无关。因为,只有张小波的行为与公司无关,才不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作为一家登陆创业板刚刚四个月的“新企业”来说,撇清与张小波的关系,确实非常重要。问题是,能够撇得清吗?公司高管的个人违法行为,真的与所在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吗?
张小波,1984年生人,2019年11月入职东田微子公司。而在进入东田微公司之前,已先后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万普瑞邦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九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任职,东田微是他任职的第5家公司。也就是说,虽然年龄不大,跑过的码头却不少。从好的方面去想,就是能力较强,愿意接受的单位较多。从不好的方面理解,就是心思太活、忠诚度不够。一个单位屁股没有坐热,就想着换单位了。
从2019年11月入职东田微到被警方监视居住,也就短短的三年时间。到底是如何操纵证券市场的,是哪方面的操纵行为,是否与东田微有关,都是投资者十分关心的。张小波的行为,绝不是与东田微没有关系,而是有不小的关系。一家公司的董秘兼财务总监,存在操纵市场行为,可不是一般的问题。而警方对其涉嫌犯罪行为实施监视居民,也一定是在掌握了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才做出这样的决定。那么,张小波最后的结果如何,自然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论。
再回到东田微公司,张小波的行为,也许真的与公司无关。但是,作为公司高管,发生违法行为,要说与所在公司一点没有关系,那是自我安慰。特别像张小波这种身处要害部门的高管,更是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其行为与公司一点关系也没有,对公司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如果真的认为张小波的行为与公司没有关系,那可能要等到警方正式公布了张小波的违法行为之后,确认与公司没有关系,才有可能把影响降到最低。而在此前,单凭企业对外说明,是没有多大用的。
东田微作为一家主要从事精密光电薄膜元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摄像头滤光片和光通信元件等的专业化程度很高的科技型企业,对主要客户的依赖性是比较强的。特别是第一大客户欧菲光,一度依赖度达到了40%。后因欧菲光退出苹果供应链,经营受到了很大影响,对东田微也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对欧菲光的依赖度也降到了24%。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再出现高管违法犯罪现象,对东田微的影响是避免不了的。
更为重要的是,就在张小波被台州警方监视居住的第二天,东田微的第一大客户欧菲光也发布公告,公司副总经理蔡高校近日被浙江省台州市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都是台州警方,都是监视居住,两者之间是巧合还是有某种关联,难免会让外界产生联想。也就是说,东田微想让张小波与公司没有关系,在目前的情况下,可能也做不到。只是,欧菲光的动作比东田微更快、更果断,蔡高校已经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就算这份辞职报告递交的意义不大,毕竟,蔡高校也是欧菲光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辞职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正向作用和积极影响的。如果被动接受,负面影响会更大。那么,东田微是如何处理张小波的问题的呢?如何将影响降到最低呢?
上市公司如何规范高管的行为,包括在公司的行为以及其他方面的行为。既然愿意接受聘用,成为上市公司的高管。既然上市公司愿意聘用自己,就得给上市公司长脸,而不是丢脸。上市公司就要对其行为加强监督,就要禁止其使用不规范行为损害投资者利益、干扰正常的市场投资、破坏市场秩序,否则,就要依法处置。在这样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会就必须对公司高管制定极其严厉的规范与制度,将每一位高管纳入到规范管理轨道,而不是放任其行为,使其成为附在上市公司身上的毒瘤和炸药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