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打折不是最终目的
7月22日,在国家卫健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李淑春介绍,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以带量采购为核心,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集采改革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从改革的成效看,集采有力地促进了药品和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国家组织药品的集采平均降价超过50%。
单从降价幅度来看,药品集中采购无疑是效果非常明显的,50%以上的降价,如果还不满意,就有点贪心不足了。但是,如果要说有多么满意,也很难说。在笔者看来,打折更多是一种假象。核心问题不在打折,而在药品的实际价格是多少。打折再多,药品价格仍然很高,那就不能认为折扣到位。反之,有的药品没有打折,或折扣很小,价格却已经很低。孰优孰劣,应当不难区分。
为什么要对药品进行集中采购,且要上升到国家层面去砍价,不是因为必须这样做,而是不能不这样做。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且有越来越高之势,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看病会成为头等民生大事,也是头等民生难事。因此,只能通过药品集采的方式,用量来倒逼药企降价售药。否则,就进不了医保目录。与其说这是集中采购,不如说是行政权力倒逼。
面对集中采购取得的“折扣”效果,舆论和公众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诸如“灵魂砍价”、“国家级砍价”等用语,足以说明各方对药品集中采购取得的成效是比较满意的。只是,这种满意更多的还是停留于药品价格的折扣上,特别是那些折扣率达到70%、80%等的药品,更引起舆论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但是,当患者进到医院,特别是住院,一切的感受,可能就会与药品集中采购带来的喜悦完全不靠边了。除各种检查之外,药品价格依然很高很高。
为什么经过这么多轮的“灵魂砍价”,患者仍然感到药品价格很高、看病负担很重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这些药品的价格,原本就高得出奇。特别是那些打着新药幌子的药品,就算折扣率很高,实际价格依然是患者承受不了的。相反,真正的低价药折扣率却很低很低。而这,恰恰是我们把眼睛过度紧盯药品集采打折带来的。
我们说,对高价药,毫无疑问折扣率应当越高越好。但是,对于那些真正的低价药,如果也一味地用折扣去衡量药企有没有降价“诚意”,就是在逼药企放弃低价药,都去生产高价药。譬如国家医保局组织的第7次药品集采,出现了奥硝唑口服常释剂型1毛4一片、来氟米特4毛、奥司他韦9毛9,就值得赞赏。因为,这些药品从疗效来看,并不比那些高价药差,却能够让患者大大节省开支。如果药品集中采购,能让低价药大量出现,才是真正的目标,也是药品集中采购的内容之所在。折扣只是一种表象,低价才是本质。
事实也是,对患者来说,看病贵还是看病便宜,不是看给了多大的折扣,而是看实际付出了多少医药费。同样的药,一个是20元一片,打了7折,够“灵魂价”吧,实际仍需要付出6元一片。相反,如果价格是1元,就是不打折,不仍然要比打7折的药品便宜得多吗?如果过度把眼睛盯在打折上,而不看具体的药品价格,就会被折扣蒙蔽,被折扣的假象所迷惑。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药品的绝对价格、实际价格。
所以,对药品集中采购,在关心关注打折的同时,还要在药品的绝对价格和实际价格方面设定目标。对高价药,必须有高打折要求,不达目的,决不让其进入医保目录。反之,对那些真正的低价药,特别是1元以内的低价药,要采取保护措施,不仅不在药品集中采购中提出打折要求,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价格,让生产低价药的企业能够有利可图,从而鼓励更多药企去开发和生产低价药。同时,医院要多多采购低价药,用低价药替代高价药。高价药品中,只有一类药可以价格放高一些,那就是真正的创新药,但也只能在规定时间内价格较高。一旦超过期限,就要实施降价。否则,药品价格如何才能真正降下来呢?看病贵的问题如何才能得到真正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