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人寿偿付能力大降,寿险企业风险意识亟待增强
爱心人寿近日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一季度末,,爱心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8.28%,较上季度末下降38.08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6.57%,较上季度末下降35.81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爱心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已连连下降,2021年一季度末时该指标为156.98%,现已跌去一半多。
众所周知,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企业、特别是人寿保险企业抗风险能力、安全能力的最主要指标。偿付能力、特别是核心偿付能力强,企业的安全度高、风险压力小。反之,则安全性小、风险系数大。特别是中小寿企,搞不好,就会出现偿付风险,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
事实上,自2014年万能险被叫停以来,有关人寿公司如何防范风险、确保安全的话题就一直受到舆论和公众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一些中小寿险企业,是否安全的问题,也成为广大消费者最为关注的话题。要知道,按照相关法律,银行也已经不是绝对安全,如果经营不好,也能破产了。在广大居民心里还没有完全扎根,很多居民仍将信将疑的保险公司,安全性如何,自然会更受广大居民关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因为自身经营问题,真的出现偿付方面的问题,对于广大居民接受保险、参与保险、投资保险是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的。
而从爱心人寿的情况来看,短短的一年时间,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就由原来的为156.98%下降到68.28%,下降了一半还多,确实令人担忧。如果继续下降,谁也无法保证,不会出现无力偿付的现象。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带来的社会危害也是相当大的。即便可以通过帮助其调度资金解决,只要发生问题,就必然会在很多居民的心里产生“恐险感”,从而影响寿险业务的发展。
作为一家“年轻”的寿险公司,爱心人寿成立至今尚不足5年。但是,从业绩表现来看,5年已合计亏损逾10亿元。特别是今年一季度,爱心人寿实现净亏损2.31亿元,而去年同期净亏损为8738.09万元。也就是说,爱心人寿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业绩越来越好,而是亏损越来越大、偿付能力越来越弱。如此发展下去,谁也无法保证,不会出现偿付能力消失的现象。
事实也是,作为经济运行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好坏的“晴雨表”之一,寿险业务越好,居民购买保险的热情越高,说明经济的运行状况也越好,企业效益和居民收入也越高。反之,则出现了一定问题。而从目前的经济运行情况来看,很显然,是不利于寿险业务开展的,是会影响寿险企业业绩的。这一点,不仅是爱心人寿,绝大多数寿险公司都面临相同的困难。所不同的是,规模大、实力强的寿险公司,能够应对外部环境的压力,不会出现偿付能力明显下降的问题。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八条“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规定,爱心人寿68.2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136.5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离规定的红线距离已经不远。更重要的,企业两个充足率下降的速度太快,特别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大有断崖式下降的感觉。如果再不能控制其下降速度,到今年的二、三季度,爱心人寿的两个充足率就有可能全部突破红线,成为不达标公司。一旦成为不达标公司,风险也就会迅速爆发,随时会出现偿付能力消失问题。
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企业持续亏损,既可能与企业为了拓展业务,给予投保人和保险代理人过高的利益回报、过高的佣金有关,从而使保险产品的成本太大、也可能与保险资金投资的回报率不高、收益不大,甚至失误有关。如果两者之间不是呈现正向作用,或反向变动,亦即保险产品出售成本降低、保险资金对外投资效益提高,那么,对寿险公司来说,将面临很大的经营压力。爱心人寿出现今天这样的格局,不排除企业是反向作用、正向变动,是保险成本越来越高、投资收益越来越低。如此,风险就随时有可能爆发。这也意味着所有的寿险公司,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要防范风险的发生。否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同时,建议监管机构,对没有足够实力和经营能力的小型保险公司,要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加大兼并重组力度,且对拟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控制、严格标准、提高门槛,避免出现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