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薪酬管理不到位等“8宗罪”,宁波银行被罚
4月24日消息,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被行政处罚,罚款270万元。
宁波银保监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波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薪酬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绿色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资金用途管控不严、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票据业务管控不严、非现场统计数据差错。
对宁波银行作出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该条款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情形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而宁波银行被罚款270万元,或与其违法违规事实多达8条有关。
据宁波银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目前该行已实现浙江省内经营区域全覆盖, 并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苏州、无锡等省外地区设有分行。
然而从二级市场表现来看,宁波银行股价似乎并未受到处罚信息影响。在被作出行政处罚的4月21日当日,宁波银行小幅收涨。22日盘中,宁波银行涨0.46%报37.01元/股,总市值2443.99亿元。(文|《财经天下》周刊 邓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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