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反对参与“株洲市先进产业集群发展母基金”

股友Y83205W832 2022-11-10 07:57

1、投资范围可能会成为投融资平台

“株洲市先进产业集群发展母基金

“3.1.1 在适用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本合伙企业将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或准股权投
资的方式进行投资。本合伙企业通过“母-子基金”为主的结构设定,通
过设立、投资子基金的方式进行投资,重点关注【轨道交通、航空动力、
先进硬质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高分子新材料、陶瓷、服饰等产业方
向以及半导体、北斗产业、生物医药等】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具体投资
目标、投资领域、投资地域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为免疑义,本合伙企
业可投资其他符合本合伙企业投资策略的集合投资载体,也可直接投资于
符合前述投资策略的企业。 ”

把“轨道交通”放在首位,轨道交通是吃钱的无底洞,收益很低很低;另外陶瓷、服饰也没有什好投的。

2、允许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增发股份

“3.6 投资限制

 3.6.1 本合伙企业不得从事适用法律和规范或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禁止本合伙
企业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 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及以并购重组为目的除
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
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非公开发行的增发股份可能打8~9.5折,但二级市场的风险有可能下跌90%以上。

3、基金管理人“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只出资0.1亿。仅占0.2%。一年的管理收费1%,按50亿就是0.5亿,管理人空手套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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