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静系和杉杉系从“对薄公堂”转向“明面互撕” 徽商银行的股东纠纷何时休?

中访网财经 2021-07-11 00:01

都言商场如战场,没有永远的朋友。即便昔日亲密无间的合作伙伴,他日也可能反目成仇。

近日,关于“中静系”和“杉杉系”围绕徽商银行股权转让一事的争斗正在不断升级。这对曾经的合作伙伴,起初纠纷的角力场还是公堂互诉,据理力争,如今已然上升到了唇枪舌剑、明撕对方的地步。

就在日前,双方互发声明公告,言辞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只是,随着双方矛盾激化,夹在中间的徽商银行则略显无辜,其多年来苦心经营,谋求回A,而今似乎又平添了不少变数。

这家万亿级港股上市银行,股东的内斗究竟何时能休?

01

起先对薄公堂 如今明面互撕

两年前(2019年8月),“中静系”旗下核心股权投资公司——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静新华)和杉杉控股签订协议,约定中静新华直接加间接持有的徽商银行全部股权转让给杉杉控股,交易总价达121.5亿元。

其中,在间接持股部分,就包括了“中静系”和“杉杉系”共同持股的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静四海)51.6524%的股权(中静四海持有徽商银行4.16%的股权)。

框架协议签订后不久,2019年8月29日,中静四海完成股权变更,由起初杉杉控股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和中静新华分别持股48.3475%和51.6524%,变更为杉杉集团100%持股。

一开始,二者签订的协议约定,杉杉控股须在2019年8月23日前向中静新华支付24.3亿元作为定金,且应在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全部款项。

但到2020年6月1日,杉杉累计向中静新华支付包括定金在内的股权转让款仅为48.9亿元。次日,中静新华以杉杉控股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为由,宣布终止股权转让交易。

自此,曾经的合作伙伴宣告反目,然后对簿公堂。

从双方的主要诉求来看,争议焦点在于已完成股权变更的中静四海股权,以及未继续转让的徽商银行股权如何处理?

杉杉控股似乎并未放弃徽商银行股权的受让,其表示是中静新华在办理持有股权转让时故意拖延,要求中静新华继续向杉杉控股转让所持徽商银行的股权。

而中静新华则认为是杉杉控股未按时支付款项违约在先,要求杉杉集团返还中静四海51.6524%的股权,将中静四海恢复至股权过户前的状态。

如今,二者的纠纷持续一年有余,案件目前仍在审理当中。

不过就在日前(2021年7月1日),中静系却为其所持的徽商银行股权另寻了买家,其公告称已与东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东建国际)就全部出售公司直接加间接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事宜达成合作意向。二者不日将进行磋商,推进签署标的股份转让的正式协议。

消息一出,杉杉控股不淡定了,随即于7月3日在官微“杉杉通”发布声明,直指在陷入与“中静系”就徽商银行股权转让的纠纷后,公司遭到对方的刻意“抹黑”和不实举报。

杉杉控股声明后,中静新华不甘示弱。

中静新华于7月8日更是专门注册名为“中静新华”的公众号,同样发布声明予以回击。中静新华也称,杉杉控股是仅凭自身臆测,恶意抹黑中伤中静。

双方声明言辞针锋相对,一时间中静新华另觅接盘者的事,变成了“中静系”和“杉杉系”矛盾升级的导火索。至此,双方的矛盾从互诉法庭上升到了明面互撕。

02

二者唇枪舌剑 究竟谁抹黑谁

声明中,双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杉杉控股在声明中指出,2007年,杉杉企业向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静实业)提供借款,通过双方共同持股的中静四海入股徽商银行。

此后,中静系不断增持徽商银行股权。2013年,徽商银行在H股上市,中静新华又在此后数年间通过债务融资,从二级市场陆续增持徽商银行,直至成为徽商银行合计持股16.26%的第一大股东。

杉杉控股还称,由于购入银行股权的资金大多来自融资,然而徽商银行股权分红并不足以支付高额的融资利息,中静新华为要求徽商银行足额分红,利用大股东地位在徽商银行公司治理中处处设阻,并通过各种举报对徽商银行管理层不断施压,却一直未能解决中静新华在徽商银行股权低分红与融资高利息倒挂的难题。

面对杉杉控股言辞犀利的指控,中静新华则直言“天在做,人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中静新华在声明中反驳,中静对徽商银行的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完全不存在杉杉所称的“融资高利息倒挂”。中静在担任徽商银行股东期间,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履行股东职责,完全不存在杉杉所称“为要求足额分红,利用大股东地位在徽商银行公司治理中处处设阻”。

二者对徽商银行的入股进行了一轮激辩之后,对于徽商银行股权转让一事,也是口径不一。

比如,杉杉控股称,2019年8月,杉杉企业作为一家既受安徽省政府及国有股东认可,也受徽商银行管理层欢迎,且长期信誉良好、资金雄厚的企业,是在中静新华董事长高央的邀约下,与中静新华签署协议,以121.5亿元总价受让中静新华所持徽商银行全部股权。

但中静新华的说法是,2019年5月,杉杉实际控制人郑永刚获悉中静有意整体出售徽商银行股份后,亲自联系中静,表达了购买意愿,而非《杉杉声明》所称“在中静董事长的邀约下”。

同时,对于双方是如何从“合作伙伴”变为“公堂互诉”,杉杉控股和中静新华也是各执一词。

杉杉控股在声明中仅以“签署协议之后双方因股权转让合同发生纠纷,杉杉控股将中静新华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而笼统带过。

但中静新华则称,是杉杉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严重违约行为对中静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中静无奈才向杉杉控股发出终止交易的通知。而杉杉随即施展了一系列“台面底下”行为,一边主动联系中静要继续友好商谈解决,一边却又以随意编造的理由率先对中静发起诉讼。中静发现杉杉没有诚意后,才提起了相应诉讼。

除了反目后互诉法院之外,二者之间还有更为激烈的一轮交锋——相互举报。

比如,中静新华指出,杉杉在抢先发起诉讼的同时,又率先通过公众媒体散布不实或误导性信息,并向中静合作伙伴、机构及监管部门发送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反映材料”,意图对正处于公司债券回购期间的中静进行全面的施压和逼迫。

但杉杉控股对此不以为然。其称,是中静新华因股权交易纠纷被杉杉控股起诉之后,不断向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举报称“杉杉股份以LCD偏光片生产线搬迁落地为由一女二嫁;杉杉股份经营存在重大风险;杉杉控股及杉杉集团在向中静收购徽商银行股份交易中严重违约,可能触发百亿规模的赔偿损失。”

同时,杉杉控股表示,针对中静新华上述不实举报,有关部门与杉杉沟通了解了事件背景和真实情况后,对企业表示同情、理解和支持。

不过,中静新华在声明中回应,迄今为止,中静未有实施任何杉杉声明所称的“不实举报与不实报道”。

最后,杉杉控股在声明中斥责中静新华,称中静策动相关自媒体公号发布多篇不实报道。作出众多捕风捉影、似是而非、企图混淆视听的不实论断和损害杉杉企业商业信誉的内容和信息,严重损害杉杉企业的合法权益。

而中静新华则在声明中回击杉杉控股,称其是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仅以自身臆测,大篇幅恶意抹黑中伤中静。同时直指杉杉控股不应当逆风而行,堵悠悠众口,并乘此抹黑、污蔑中静,借以转移社会焦点视线。意图以此引导网络舆论,干预目前中静针对徽商银行股权转让一事和杉杉控股正在进行的一系列诉讼的司法进程。

双方唇枪舌剑,在法院目前尚未审理查明之前,纠纷真相似乎一时成谜。

03

奈何后院失火 回A一波三折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股东之间内斗不断升级,夹在中间的徽商银行则十分尴尬。

徽商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多年前,该行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安徽省合肥市。1997年4月4日注册成立。2020年,徽商银行因成功将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主要核心资产、负债收购承接而吸引了市场广泛关注。

事实上,早在2011年,徽商银行便有A股上市的意图,不过兜兜转转两年,最终在2013年转战港股。在H股上市之后的数年间,中静新华陆续增持直至成为了徽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2015年,徽商银行再次筹划回A股IPO,然而这一次中途再生波澜,先后经历了中止A股发行审查、撤回上市申请、两次延长A股发行方案有效期等等。

波折之后,最新的进展是,今年6月30日召开的徽商银行2020年股东大会上,该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A股发行”)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回A战线再度拉长。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徽商银行苦心经营,奔赴回A的过程中,大股东中静新华和杉杉系却因股权转让闹出了纠纷。

而作为徽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中静系”手中的股权一天没着落,徽商银行回归A股的梦想就显得漫漫无期。

如今,“中静系”好不容易觅得一位新的接盘者东建国际,“杉杉系”的再次发难却使得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也为徽商银行本就一波三折的回A之路平添变数。

数据显示,该行2020年实现净利润为99.21亿元,同比减幅1.4%;归属于该行股东净利润95.70亿元,同比减幅2.54%。这是徽商银行自登陆港交所以来,净利润增速首次出现负值。

同时,根据2020年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徽商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98%,较2019年末上升0.94个百分点。

看来,徽商银行回A之路,除了股权问题亟待解决,还面临其它诸多考验。

来源:科技金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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