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理想“水银门”车主:李想发的微博让我难以接受

中访网财经 2021-07-10 23:57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9日电 (付玉梅 常涛 实习生黄晨发)理想汽车“水银门”事件陷入胶着期。虽已检测确认车主在座椅上所发现的物质即为水银,但理想汽车坚称,其零部件、生产、制造等所有环节对汞(水银)的使用和采购量为零,并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车主孙先生否认了被外部投毒的可能,且表示自己和理想汽车方面三次向派出所报警,警方认为没有证据构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处理结果也就无从谈起。

拉锯战背后,舆论四起。究竟谁应为“突如其来”的水银负责?8日晚,孙先生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回应了外界对他的部分质疑。他称,自己不是为了博人眼球,也不是为了高价索赔,自己只是希望能把事件弄清楚。

理想汽车资料图 中新经纬 付玉梅 摄

为何没去医院检查、拒报投毒案?

“有人说我为什么第一时间把消息告诉媒体,而不是找售后解决,质疑我的动机。事实上,我在第一时间就拨打了‘400’热线,当时也从未想过联系媒体。”孙先生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并提供了通话记录截图。

孙先生提供的截图,截图时间为6日,前天即为4日

孙先生是西安的一名理想ONE车主。他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自今年4月份提车至事发前,这期间车子没出现任何问题,自己也一直很喜欢这款车。

4日,孙先生在汽车座椅里面发现往外渗出疑似水银的物质,随后拍摄视频发到了“理想汽车”APP上。孙先生称,自己当时马上联系了理想汽车交付中心,也是双方共同将渗有水银的座椅拆开,同程录像。视频显示,不仅座椅缝隙中有水银存在,按压坐垫还会从小孔中往外渗出水银珠。

5日,理想汽车也对此事件表态,表示第一时间展开全面调查。然而,理想汽车创始人李想却表现出截然相反的态度,发微博称:“造谣我们用水银的人和媒体,祝愿你们血液里流动着汞,脑子里装满了汞。”随后又将微博删除。

李想微博截图(现该微博已删)

孙先生回忆称,彼时他还在等待检测结果,也还未与理想汽车总部对接上。“李想的这条微博内容让我难以接受,也让我决定在微博上进行公开回应。”

理想汽车“水银门”事件发展 中新经纬实习生 黄晨发 制图

虽然座椅上的物质已被证实是水银,但外界仍对孙先生的行为有诸多质疑。其中,汞是有毒物质,而孙先生为何一直未去医院作身体检查?

对此,孙先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理想汽车方面此前一直在与自己沟通,希望安排和陪同去医院做检查。但当时他想等到检测结果出来,确认是水银后再去医院。而在6日晚,自己拿到检测结果发了微博后,对方却表示事件再次发酵,后续所有事情走法律途径。随后,自己又去有关部门继续处理该事件,耽误了时间,才迟迟未去医院。9日,孙先生称已安排好时间去医院检查。

第二个疑问是为什么不按投毒走刑事案件报案。孙先生表示,此前的三次报警都是关于产品质量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均不予立案。此外,孙先生称,自己并非不敢报投毒案,而是警方表示此事也不符合涉嫌投毒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故也没有按涉嫌投毒罪立案。同时,孙先生也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被投毒的可能性。

孙先生认为,即使理想汽车生产的全过程都没有使用汞,但各个环节,包括终端销售过程中的人都有可能接触到车。目前也无法证明他们没问题。他希望能推动理想汽车进行自查。同时,自己的诉求也不是要求赔偿,而是弄清楚为何座椅上会渗出水银一事。

律师:举证难度大

对于该事件是否有进一步解决方式,理想汽车相关人员8日回复中新经纬客户端称,如之前官方微博所说,理想汽车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将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件真相。

理想汽车在微博声明中提到,“理想汽车的零部件、生产、制造等所有环节,对于汞的使用和采购量为零!制造一辆智能电动车,理想汽车不会使用,也没有任何必要使用汞。如果在车上发现汞的存在,一定是外部行为造成的。”

理想汽车微博截图

多名熟悉汽车生产工艺的业内人士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在汽车生产、制造过程各个环节中,的确不会用到汞。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此前也从未听闻过在车内检测出汞的案例,这应该是极小概率的偶然事件,人为误操作的可能性比较大。

但是,目前该事件相关的举证、界定都存在一定的难度。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分析称,车内发现水银,有几种可能,一是车辆生产加工、运输、交付等环节由于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原因所致,二是有人遗失散落,三是有人故意投毒。

“目前调查清楚真实情况及相关证据是维权的关键。而若认为他人故意投毒,进行刑事报案,也不一定能立案,或者即使立案,也不能保证一定能调查清楚。而若认为是生产者的原因所致,则通常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但如果怀疑是运输或交付环节发生的,也未必能通过司法鉴定方式鉴定出来。”赵占领表示。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焦梁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车主的举证义务取决于其具体的维权诉求。如果车主的诉求是退款退车,并要求理想汽车赔偿相关损失的话,首先要证明水银确实是车辆出厂即携带,而不是出厂后由其他第三人或其他原因进入车辆,这在举证上有一定难度。

“当然,车主的举证义务也不是完全绝对的。由于理想汽车是生产者,掌握着汽车生产制造工艺及原材料构成,也应当在一定程度承担车辆出厂不携带水银的举证责任。”焦梁表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则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相关损害是在产品销售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生,并非产品缺陷所导致,那么损害结果跟生产行为不具有因果关系,生产者不承担责任。

在事件真相未水落石出之前,理想汽车及车主的处理方式成为关键所在。“在李想的微博发出后,理想汽车的品牌形象实际上已经受到影响。这场事件也考验着理想汽车后续的处理能力。”崔东树表示。

焦梁认为,在本事件的发酵过程中,从企业责任和对用户负责的角度,车企不宜一开始就假定车主是“敌人”,而是尽量应加强沟通,弥合误解。相应的,车主也不要先入为主地认为是厂家的问题,毕竟这是非常严重的指控。

“建议双方本着最大善意,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理想汽车和车主能够向公检机关或社会提供更多的客观数据及事实,积极配合公检机关的调查,尽早得出结论,惩治责任人。毕竟,产品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焦梁表示。

来源:中新经纬

作者:付玉梅 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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