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正宝被指拖欠阿里巴巴房租,判赔18.49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巨正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判令巨正宝公司支付阿里巴巴租金、物业费、电费等共计18.49万元及相关滞纳金。
天眼查App显示,阿里巴巴与巨正宝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签署园区租赁合同,巨正宝公司承租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866号阿里中心杭州房屋,面积为497.74平方米,每月租金单价(含税)83.65元/平方米,每月租金总额41635.96元。
因巨正宝公司逾期支付2020年第二季度租金,阿里巴巴书面邮寄《提前解约通知函》,通知其租赁合同自2020年4月20日正式解除,并要求巨正宝公司按要求返还房屋并缴清余款。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巨正宝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原告支付租金、物业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久前一审判令巨正宝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阿里巴巴公司拖欠的租金27377.07元、物业费2781.89元、电费1498.29元、装修期及装修期后首月租金损失61607.39元、房屋空置期租金及物业费损失90476.88元、保全申请费1192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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