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兽充电IPO遭遇“诉讼杀 ” 投资人:感觉深深地无力
雷达财经 文张凯旌 编深海
3月23日,有报道称怪兽充电计划于4月2日登陆纳斯达克,以现在的时间来看,这或意味着怪兽充电成为“共享充电宝第一股”已进入冲刺阶段。正值此时,公司CEO蔡光渊却遭到了两位天使投资人的起诉。
美国时间3月22日,上海原子创投天使投资人冯一名和尹思成因蔡光渊一直未给予承诺给两人3%的股权,在位于纽约曼哈顿的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正式提起针对怪兽充电上市项目券商高盛和花旗的诉讼程序。目前法院已受理。
据诉讼书,冯、引二人自述曾在公司前期发展和融资过程中投入巨大精力,但在项目公司即将成立之际,也即2017年3月31日,蔡以“工作方式”不同为由,说服冯和尹退出项目团队。而为表示对两人作出贡献的肯定和感谢,蔡口头承诺赠与冯和尹两人共3%的项目公司股权的协议。
雷达财经尝试拨打怪兽充电客服及母公司电话,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研究生导师杨兆全向雷达财经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股权诉讼不足以影响怪兽充电上市进程,且根据相关报道,原告获胜几率较小。
原子创投相关人士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的事我们是阻止不了的,这个我们很清楚,也感觉到深深地无力。”
蔡光渊被指“不讲信用”
法院公开的诉讼文书显示,冯一名和尹思成是上海原子创投天使投资人,自述最早于2017年2月提出共享充电宝的创业构想,并亲自说服殷志华、徐培峰、蔡光渊并搭建组成项目运营团队。
彼时,殷志华、徐培峰、蔡光渊分别担任美团智能餐厅事业部总经理、美团众包事业部总经理、Uber上海总经理。而在怪兽充电项目中,蔡光渊担任创始人、CEO,徐培峰担任联合创始人、COO,殷志华在背后辅以资源支持。
根据冯一名在腾讯新闻栏目中所发的自述,2017年2月15日,冯一名找到在美团任职的殷志华并开始推动项目启动;2月20日,尹思成、徐培峰入局;3月6日,蔡光渊、张耀榆入局;3月13-15日,上述6人前往深圳拜访充电宝生产商、硬件制造商和设计公司;3月18日,冯、尹、蔡三人达成了冯尹二人投资500万占股15%的共识。
而之所以没有立即针对这一投资签下书面协议,是因为冯、尹想在公司注册时直接成为股东写入工商资料。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冯、尹还为怪兽充电项目引荐了包括美国高通公司、DCM资本、愉悦资本、创新工场等知名投资机构。
3月31日,蔡以“工作方式”不同为由,说服冯、尹退出项目团队,同时亲自承诺赠送怪兽充电项目共计3%的股份。
4月21日,怪兽充电对外宣布获得数千万元天使轮融资,资方包括紫米、顺为资本、小米集团、高瓴资本、清流资本等。当时,怪兽充电还宣布下一轮融资也已确定,但至今3%股份的承诺依旧未兑现。
根据冯一名方面提供的聊天截图,冯一名在前期参与的工作内容包括:介绍创始团队、丰富和完善设计产品的商业模式、组织团队成员实地考察并承担相关费用、修改商业计划书、为蔡光渊介绍众多投资机构等。
“关注这件事的各位有权利知道细节,公道自在人心。”冯一名在文章中写道。
据此,雷达财经致电怪兽充电客服,对方表示可将问题发至公关邮箱,自己会向公司公关负责人转告,会在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致电怪兽充电母公司——上海挚想科技有限公司,电话持续显示忙碌中,无人接听。
律师:不会影响上市进程
美国南部联邦法院受理冯、尹二人诉讼的时间十分微妙,就在诉讼受理十天前,怪兽充电刚刚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了招股书,而在诉讼受理十天后,很可能怪兽充电就要正式在纳斯达克敲钟。
招股书显示,怪兽充电在2020年营收同比增长38.9%,另据艾瑞咨询,截至2020年底,怪兽充电市场占有率达34.4%,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共享充电宝企业。
3月23日,有媒体报道称,怪兽充电计划于4月2日以“EM”为证券代码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其实际IPO募资额或达到5亿美元。以此观之,目前怪兽充电在“共享充电宝第一股”的争夺战中处于领先地位。
据招股书,蔡光渊、徐培峰和张耀榆分别持有怪兽充电6.6%、4.6%和1.2%的股份,鉴于怪兽充电采用AB股架构,因此创始团队仍掌握多数投票权和控制权。
而在怪兽充电的投资机构股东中,阿里巴巴为最大机构投资方,持股16.5%,高瓴资本、顺为资本、软银、小米、尚珹资本、云九资本和CMC资本悉数在列。
针对诉讼一事,怪兽充电也在招股书中进行了回应:“截止于今天,本诉讼等待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正式受理。蔡光渊先生的中国诉讼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其法律意见书里认为原告的诉讼毫无根据,蔡光渊先生将积极的捍卫自己的权利。”
律师杨兆全认为,股权诉讼不足以影响上市进程。“诉讼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对公司股权结构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无论诉讼胜负,不会影响怪兽充电的上市。”
此外,杨兆全还指出,从相关报道的信息来看,原告获胜几率较小。“从诉讼时效上分析,2017年3月承诺的赠予股份,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三年,应该到2020年3月截止。诉讼时效过期之后,权益不受法律保护;从赠予的法律性质分析。赠予是实践(交付)性合同,只有把赠予物交付之后,赠予才生效。除了公益赠予等特别赠予合同外,一般的赠予行为中,一方答应赠予,如果没有交付,赠予合同是不生效的。受赠予方不得请求对方必须履行。”
美股维权律师郝俊波亦表示,协议不一定是书面的才有效,但口头赠予股份的协议尚需其他证据证明,目前来看诉讼信息应该不会影响公司原本的上市安排。
投资人:受伤颇深,想给大家个警醒
针对律师的看法,原子创投相关人士燕子(化名)对雷达财经表示,赠予行为确实可以反悔,这是目前原告比较吃亏的一点。
2020年10月,冯、尹二人曾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蔡提起诉讼;2021年2月18日,该案被移送至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燕子称,目前此案正在等待开庭。
燕子指出,原子创投一方认为目前的焦点是,蔡在口头承诺后并未有任何主动提出反悔的举动,但落实在行动上却没有信守当初的承诺。
“3月承诺给股份的事之后,冯、尹、蔡三人一直到6月还在正常交流,冯总还帮忙提出了有关充电宝bug等等的一些建议。2020年下半年开始起诉蔡总,那个时候有告知过他,后续每次事件有进展都告知过,但直到现在,蔡总也没有任何的反馈。”
燕子坦言,除了微信聊天的截图,确实没有录音一类的其他材料作为证据支撑。“我们本来是做天使投资的,平时比较忙,也不太会为3%的股份去费心。冯总本人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一直也没有怀疑这个事,所以这几年来都没怎么追究,这也是我们比较吃亏的一个点吧。”
“虽然法院是认可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但本身赠予的行为是可以反悔的。关键在于如果当初蔡总公开说反悔也就没现在的事了。”
有网友认为,在上市前夕提起诉讼,原子创投意图阻止怪兽充电上市。对此,燕子表示,“上市的事我们是阻止不了的,这个我们很清楚,也感觉到深深的无力。”
在燕子看来,在这个节点挑起话题是想提醒大家,投资人也可能成为维权的主体。
“商业中的诚信太重要了,确权太重要了。当初跟你称兄道弟的那帮人,可能就是最后踹你一脚的人,这个事对我们伤害很深,亲兄弟更要明算账。创业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可能比打赢官司的意义要更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