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区间限制,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
近日,央行发布《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20〕32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央行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即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
此外,《通知》指出,发卡机构应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等渠道充分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并及时更新,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着方式提示信用卡透支利率和计结息方式,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时应以明显方式展示年化利率,不得仅展示日利率、日还款额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取消信用卡上下限区间管理,被认为是信用卡利率市场化再进一步。
据柒财经了解,2016年4月,央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对此,彼时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暂时对信用卡利率设置上限和下限管理,待时机成熟再全面实施市场定价,该过渡办法有利于发卡机构在过渡期内积累定价数据和经验。
随着金融领域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趋势逐渐明晰。
2020年10月16日,央行发布的《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显示,“商业银行可与客户自主协商确定存贷款利率”。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全国银行发放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66亿张,环比增长1.29%;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10906.63亿元,环比增长6.13%,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17%。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12月31日,央行新修订《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指引(2020 年修订版)》,其中,自律机制成员新增“特殊成员”,即小贷公司、消金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组织,以及为存贷款业务提供展示平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等机构。同时,央行召开的自律机制年度工作会议也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