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发力投行业务大动作:新设投行战略客户部、投行质控部,国君、华安等已先行
财联社(深圳,记者 邹晨辉)讯,随着科创板注册制顺利推行,创业板注册制的落地以及未来A股注册制全面推行,属于券商的投行大时代已经渐行渐近,有券商为此进行部门架构的调整。
9月11日,在业内一向被视为高度重视研究所建设,在研究业务具有竞争力的证券服务商天风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设投行战略客户部、投行质控部等部门,已获全票通过。
此前,包括华安证券、国泰君安在内的券商均已对公司业务架构进行调整,其中投行业务架构调整都包含其中。
对于投行架构的变革,华安证券当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公司将投行综合管理(质控)部更名为质量控制部,将质控部独立出来,专职于投行质控工作,设立投行管理部更加侧重于业务管理和运营支持职能,进一步明确各个业务部门的分工和职能。
天风证券新设投行战略客户部、投行质控部
9月11日,天风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现有情况,会议同意新设投行战略客户部、投行质控部、资本市场部及业务综合管理部。
此外,天风证券原成长企业投资银行部调整为投资银行总部下设部门,并更名为成长企业部。
天风证券投行架构变革的背后,是属于投行的大时代已经渐行渐近。信达证券研报称,新证券法全面推进注册制、创业板注册制火速推出,新三板精选层等,包括或有银证混业,未来债券市场大概率扩容,国家将打通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重任赋予资本市场,券商投行增量业绩十分确定。
财联社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梳理,2020年以来,已有近250家公司完成IPO并公开上市,首发募资总额超过8000亿元,IPO数量及募资规模同比都有大幅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IPO数量就已超越2019年全年,募资规模为2019年的85.81%,各大券商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在投行业务收入方面,中证协公布的2020年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134家证券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4.04亿元,其中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221.10亿元。去年同期,131家证券公司实现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仅为148.02亿元。
天风证券今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5亿元,同比增长 108.33%。其中,债券承销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共承销债券 290 支,总承销金额 701.46 亿元。其中企业债承销规模排名行业第 5,公司债承销规模排名行业第 10。
今年上半年,天风证券实现营收20.61亿元,同比增加13.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元,同比增加140.79%。
在去年年报中,天风证券提及投行业务时称,公司未来将推进已申报、已签约项目的工作进度,把握注册制推广实施机遇,发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调动公司内外资源,继续推进深耕湖北、参与东北振兴及大湾区建设等区域战略,加强与重点行业协会的紧密合作,拓展优质客户,形成可复制的营销模式。
华安证券、国泰君安均也已完成投行架构改革
早在天风证券之前,华安证券和国泰君安已纷纷对投行业务架构进行改革。
8月4日,华安证券公告显示,公司将对投行部进行三大调整。一是将投行综合管理(质控)部更名为质量控制部,专职于投行业务质量控制工作;二是撤销场外业务总部、设立投行管理部,原场外业务总部业务管理性质的部分职能、原投行综合管理(质控)部运营支持职能划转归拢至投行管理部;三是设立安徽投行二部,原安徽投行部更名为安徽投行一部,进一步深耕安徽区域市场,加强服务省内实体经济力度。
对此,华安证券当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公司投行业务仍然秉持“股债并举、长短结合、大小兼顾”多元化策略发展。公司将投行综合管理(质控)部更名为质量控制部,将质控部独立出来,专职于投行质控工作,设立投行管理部更加侧重于业务管理和运营支持职能,进一步明确各个业务部门的分工和职能;公司设立安徽投行二部则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安徽的投行市场。
4月29日,国泰君安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对业务架构进行几方面改革,投行业务部也涉及其中。一是将零售业务和分支机构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财富管理委员会;二是调整了研究与机构业务委员会下设部门与职责,调出国际业务部,同时将企业金融部更名为战略客户部,并调整为公司直属部门;三是新设投行事业部,下设4个部门,撤销成长企业融资部并入投资银行部,并将质量控制组更名为质量控制部,级别为一级部门。
接近国泰君安人士当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这体现了公司高度重视投行业务,不断推动投行发力,国泰君安一直强调对标“三中”,这也要求在投行方面有更多的改革动作,激发活力与能量,投行是顺应国家最新改革举措的最息息相关部门,投行必须有更好的组织架构,释放活力并体现竞争力,国泰君安本轮调整,体现的正是上述思路。
对于上述三家券商均设立投行质控部,财联社记者此前报道,实际上,相关法规对券商的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早有规定。
2018年7月1日,《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实施。《指引》对券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保障、主要控制内容、后续管理阶段的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四方面要求:一是聚焦投行类业务经营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二是突出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标准的统一;三是完善以项目组和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和合规风控为主的“三道防线”基本架构;四是强调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指引》明确指出:“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投资银行类业务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体系,合理设定考核指标、权重及方式,与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