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温迪数字未尽责 中泰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大众网•海报新闻、财联社联合报道(记者王景霞)讯,因督导新三板挂牌公司广东温迪数字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温迪数字”)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的违规情况,中泰证券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警示函。
4月25日,股转系统发布文件称,温迪数字以未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相关定期报告收入确认依据,导致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虚增应收账款、 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
2016 年 12 月 30 日,温迪数字发布了《出售资产的公告》,称将 2015 年、2016 年签订的 9 份业务合同形成的应收账款 4000 万元打包转让给广州市我最红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我最红投资)。
实际上,上述所称的拟出售资产系上述 9 份虚假合同形成的虚假应收账款债权。温迪数字在已知悉相关合同为虚假合同的情况下,与我最红投资签订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债权转让协议。
除了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温迪数字还存在多起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的情况。2016 年 11 月 11 日,温迪数字与吴某昕签订《赔偿协议》 和《还款承诺书》,该协议涉及温迪数字遭受重大损失和可能取得大额赔偿等重要事项,且所涉金额超过 2015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上述协议签订时未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
此后,吴某昕请求撤销上述《赔偿协议》和 《还款承诺书》,并提起民事诉讼。温迪数字也并未进行披露。
2017 年 4 月 7 日,温迪数字控股股东关丽芬将其持有的 280 万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4%),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温迪数字也未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未能勤勉尽责、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未能及时关注温迪数字上述违规问题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股转系统表示,中泰证券作为温迪数字主办券商,在对其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持续督导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完善公司治理等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股转系统给予中泰证券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告诫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股转系统表示。